被後車追撞,對方在網路上疑似罵人智障,想請問後續處理

提告走法律路線很耗時間又要花不少錢
備齊資廖找調解委員會解決比較快
同樣有法律效力的
個人造口業個人擔,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檯面上他都很有誠意的陪錢了事了

基本上就讓他爽吧

走法律證明毀謗什麼的這灘混水建議你別碰

而且還是在他沒指名道姓的情況下,這水更是混濁


如果你真的要把這水搞清澈,跟他拼了玩到底,他真的被罰了,你爽,但從此你就多了一個敵人。

重點以這敵人明的來跟暗的來差異這麼大來看,也不太像是君子,哪天冤家路窄,你也難保不被他暗算。

真的沒必要從此多了一個敵人
如果是我我可能也會去留言釣他 ,這種人的態度看了真的讓人超不爽
我格局沒那麼大.....

給方便了......還這樣公然PO文罵....


S阿祥 wrote:
車禍發生後對方還算滿...(恕刪)



不爽就告他


不知怎麼告,
臉書侷限在 對方的社交圈
情緒發文 智障用語 沒有指名道姓 自己何須對號入座

車禍受害者 最怕對方擺爛不理 不賠錢
計較追究 智障用語 於法無據 對解決紛爭也沒幫助

01 一群小朋友的建言 大都屬情緒發洩 於事無補
人沒事 損失得到合理賠償 才是正確處理事情的方式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不認同者請忽略 ! 也不想做無謂的爭辯 !
笑~~~~
那他PO文說個X你娘的,不就被所有看到的人告到脫褲
他在他個人臉書說煞車的那位 並無指名道姓 無任何觸法 要是這樣路上每天煞車的人不都要法院見
罵人智障算是公然侮辱罪.

不一定非得指名道姓地罵才會成立,而是讓多數不特定人看到這段罵人文,就會聯想到他在罵誰,
譬如,他如果有po出肇事現場有你面部的照片甚至車牌照,很明顯地就是在罵這輛車的駕駛人,
這就有機會成立.

但即使過了檢察官這關之後,判決結果終究還是要看法官的見解.
問題就在於沒有
所以只能自己腦補阿


expert330 wrote:
2014-05-01 22:07 by expert330
罵人智障算是公然侮辱罪.
不一定非得指名道姓地罵才會成立,而是讓多數不特定人看到這段罵人文,就會聯想到他在罵誰,
譬如,他如果有po出現場有你面部的照片甚至車牌照,很明顯地就是在罵這輛車的駕駛人,
這就有機會成立.
但即使過了檢察官這關之後,判決結果終究還是要看法官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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