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算是殺人凶器嗎?

badapple wrote:
人民有保障自己財產的權利....
文中所述的牌照螺絲,只是那位車主的一種自我保護的手段...
我們可以討論這種手段是否適當,但是不應該說人家自我保護是錯誤的...

看來看去
好像沒人說自我保護是錯的吧!

大家都是批評這樣的方法不對,損人還不見得利己

fongg wrote:
想問個小問題,如果倒...(恕刪)

你說呢~是你去撞的還要人賠,會不會太ooxx,如果照這樣講,那撞人不就等著發大財
這種東西算什麼自我保護?
裝一個大家都不會刮傷的膠條才叫保護
既保護了自己 也保護了別人
去裝這種東西根本就算是一種攻擊

這東西多伸出來幾公分
本來不會撞倒保險桿的(有些人停車技術確實不錯)
結果因為沒想到有缺德人裝這種東西
反而被白戳兩個洞
那人家就活該倒楣嗎?

要是覺得自私是有道理的
那就大家通通裝吧
你伸出來五公分
我就伸出來十公分
大家看看誰怕誰


蹦太君 wrote:
你說呢~是你去撞的還...(恕刪)


後車撞前車,通常是後車賠(在沒有人證物證下)!
這種尖角錐是裝在前面,那麼除非有人證或錄影,要怎麼認定是倒車撞到?
硬要說是被後車戳到也可以,反正惡人自有惡人磨。
lichai wrote:
後車撞前車,通常是後...(恕刪)

那是指行進間吧~要是後車不動沒人,還要後車賠,這樣有什樣道理在
蹦太君 wrote:
那是指行進間吧~要是...(恕刪)


證據,就這麼簡單(丟筆)!
沒有人證、物證,請問警察或保險公司會如何認定?
lichai wrote:
證據,就這麼簡單(丟...(恕刪)

在停車格的贏..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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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出這兩根凸出那麼長的「螺絲」,跟刀子有什麼差別,堪等於兩把未開鋒的水果刀

如果在車前面裝兩把水果刀是合法的,那我就相信那兩根「螺絲」是合法的

如果車前面裝兩把水果刀是合理的,可以保護自己的,行人自己隨意穿越馬路被砍到是他不對,那我就相信裝那兩根「螺絲」適合裡的。

個人不想討論什麼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比較合理,還是安規蹈矩比較有道德,那跟車子前裝兩把水果刀一點關係都沒有,就算在美國,也要有執照才能帶槍,這兩根「螺絲」顯然就是違法,跟社會亂不亂有什麼關係?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smartaviator_com wrote:
算!!!!可以參考歐...(恕刪)

所以說..新手的車子車頭兩側不能裝兩根(sorry~不知道那叫什麼)..
不然行人被撞到的時候可能因為那兩根而劃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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