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gichen wrote:

當年覆議的理由

有人以小朋友後座掛三點式安全帶不安全為理由覆議,交通部也沒再提解決新方案送院,這樣就又放了5年。

故曰:立委太閒提覆議,長官太忙沒空理、民眾太懶只能自求bobi。...(恕刪)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j100920061226193152

那個林樹山立委是頭殼壞掉嗎?

小朋友要坐安全座椅/輔助椅,再綁安全帶啊!

不坐安全座椅就綁安全帶當然不安全,有坐安全座椅綁安全帶當然就安全

莫名其妙的覆議!
加州的高速公路交警會抓未繫安全帶歐,誰未繫就罰誰,不會只罰駕駛,好像是美金100吧!
我朋友就被刁過~交警騎重車從旁經過喵到,就閃燈要他們靠邊,結果後座乘客當場嚇傻了
經解釋是剛下飛機不舒服才將安全帶暫時鬆開,交警才不開單,不過卻連累駕駛被交警訓了一頓~

iqlover wrote:
其實呢?注重安全就自己系安全帶不就好了,為什麼一定要強制呢????因為就算立法強制,會遵守的人又有多少呢?


我想有立法來執行取締跟沒立法只做宣導, 這效果肯定會不一樣的, 只要看最早騎乘機車強制戴安全帽或是後來的汽車前座要繫安全帶就知道了~ 當然不遵守的人也一定是會有的, 這全世界都一樣~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熊貓界第一美男子 wrote:
命是自己的
重視自己的命,不用立法限制你也會乖乖遵守
不重視自己的命,立法在多也是不痛不養

例如:酒駕、兒童安全椅 ~
生活的品質, 就是不斷耗費金錢, 時間與心思所堆砌出來的

sean9036 wrote:
請先立法標配ESP+...(恕刪)



同意+1

不知道10年後的今天,這樣的法會通過了嗎?
同意命是自己的自己要顧+1
連這種責任也要推給別人(例如警察),或國家立法,
只能說這種人能承擔什麼責任?

而且我認為就算立法也沒多大效果,
去某直轄市逛一圈看看騎機車戴安全帽的比率就知道,
有立法又怎樣?這些人還不是視若無睹,
不出事就說擾民,出事就罵為何不立法(或為何不嚴格執法),
反正責任永遠不在他們身上,上行下效,不愧是幸福的城市。
後座必須繫安全帶,立不立法有差嗎??
你自己覺得要安全,想繫就自己繫上,還需要人家強迫你時才要繫?
後座安全帶是基本備件之一,不是擺著好看
平常別人坐我車,不管前座或後座,我就叫他一定要繫上安全帶
就算朋友有諸多怨言,還是會乖乖繫上全安帶,最後還會跟我說聲謝謝
平常就該時時倡導的東西,不是在勸導沒用時才強制立法逼人們就範,
這樣以後學校還需要教日常生活規範之類的東西嗎?

iqlover wrote:
其實呢?注重安全就自...(恕刪)


當然!!

但是要養成習慣是需要時間的~
立法強制是可以把時間縮短

甚至是面子問題。
今天坐別人的車
如果駕使沒用安全帶,我想乘客座和後座的人
也應該不會去綁安全帶吧。

chian wrote:
小朋友要坐安全座椅/輔助椅,再綁安全帶啊!

恕刪)


上面的解決方案,對已經大到不適合坐安全座椅,或不想買貴不可攀的輔助椅,或不想浪費車室空間。

網路上其實有更簡單的解決方法,噹!噹!兒童安全帶調整器:399元(多了隻粉紅貓加持,這個算貴的)。


引用gohappy的圖片。

委員padai,官員lousai,民眾就要自愛(自己愛自已啦!不是5個打1個)。
老實說,我覺得很奇怪
明明是有人違反交通規則超速或任意變換車道,孫女士也是被對向的車飛過安全島撞上的,這跟強制後座繫安全帶有什麻關係? 有人提到了,命是自己的想要多活一陣子就自己注意就好了,為什麻要立這種不方便的法條?如果立下去的話,請問那救護車後座要不要繫?如果沒有惡意違規的駕駛,就沒有這麻多的車禍了,這很明顯是有人違法在先,卻想要立法限制加害人的法條,在我看起來不就等於晚上壞人太多就立法不準人民晚上出門這樣的行為,問題的根本是在於對於如何更即時的攔下這些惡意違規的駕駛以及犯後給予的懲罰才對吧,怎麻會是立法限制無辜的人民?何況這條法要是通過的話,萬一有人超速撞死人,家屬索賠,加害人在庭上抗辯說,雖然我撞到他,但是是因為他沒有繫安全帶才飛出車外死亡的,這樣又該怎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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