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路公路里程收費與超速的問題....


fer50 wrote:
這........會...(恕刪)


檢察官起訴人,是因為有直接證據,例如目擊證人,兇器之類的吧。你說的鬼附身或是精神有問題之類的,已經是更接下去的事情了。

iamcobra wrote:
哈哈哈 法官會問你 ...(恕刪)


小偷身上的錢包就是我所謂的直接證據吧。
不好意思我的無知想法傷了你的眼。

midoyes wrote:
要是我車子在高速公路爆胎咧?

要是我精神不繼,不能再路肩休息一下嗎???

怎麼佐證????

再說,所有交流道還沒有建立起來,明年?

.....10年後再說吧
恕刪)


樓主是說超速不是指龜速 , 所以你的爆胎休息都沒差.....
里程計費明年底實施(政府說的,可信度自己看著辦) ,
也就是說明年底,所有交流道都會有類似收費站的東東來感應或是人工計算你走了多少 K ,
要繳多少摳摳...

PS :
1. 如果政府說的話可信的話,那就明年底 , 不用 10 年後
2. 那個交流道的東東長什麼樣子那就不清楚了...
3. 精神不濟在路肩休息這好像是不合法規的喔,只能撐到休息站或下交流道去..(這一點,請高手解釋一下了...)

a8504153 wrote:
我不需要舉證200公里如何在60分鐘開完,要開罰單的人要舉證我在哪超速/超速多少?...(恕刪)


你放心 !
政府要抽你的稅,不怕找不到理由 , 規則都是政府定的 , 不是嗎 ?
假設北高 400 公里 , 你兩個小時內台北上交流道 , 高雄下交流道 ,
這樣就很明顯超速啦 (200km/h) ,
除非你中途去休息站睡兩小時再下交流道...
政府要罰你 , 不用擔心他找不到理由..

雖然感覺這招好像是來陰的 ....

如果政府真想這樣做,
在每個匝道設數位攝影+車牌辨識系統就可以達成,
根本不用等到所謂按里程計費開始實施再來抓超速.

..(恕刪)

是沒錯拉 , 但是等計程收費硬體設施好了 , 那很多硬體設施都可以共用
資料(車牌/時間)也可以共用 ,
而且駕駛人自己繳完過路費就知道自己是否超速了....
(例如人工收費單子上面印出進交流道時間,地點,出交流道時間/地點,還有這兩個點的最短高速公路距離,
這樣就可以算出是否超速了....)

ghoti wrote:
你以為我飆車這麼笨喔

我不會在下交流道之前去最近的一個休息站喝杯咖啡和尿尿喔

老子在前面300公里(假設)路段的290公里都飆200KM/Hr(假設),最後10KM有一個休息站,進去QK一下度時間

你覺得這樣還能算出我的平均時速嗎?

好,就算我不休息好了

你舉證我哪一個路段超速啊?

我不能90km/hr開一開,200km/hr開一開這樣嗎?

不可能這樣幹的啦

如果真的要這樣

直接用衛星來抓不是比較快?

或是乾脆要求每一台車都裝上回傳車速資料的裝置將訊號傳回去給交通大隊不就好了?...(恕刪)


我覺得很有可能這麼作 , 但別擔心 , 因為現有的測速照相還是繼續保留 , 所以你要在前面 290k 跑 200km/h , 還是要準備很多小朋友繳給政府 ,
這個方式(平均速度超速) 只是多一個方法給政府挖錢 ,
等到計程收費實施後 , 所有資料都有了(車號,那裡上高速公路,幾點幾分,那裡下...)
弄過軟硬體計算一下就可以自動印出罰單寄給用路人了 ,
資料都有了,不用白不用,對吧 ?
至於跑去休息站 QK 的,也是要閃躲現有的測速照相.....

用平均速度抓超速,最困擾的因該是貨運業或是客運業吧 ?
去休息站 QK 又沒錢賺(客貨運也是時間就是金錢,不是嗎 ?) ,
還要花錢 ? (吃東西要花錢 , 進出休息站多走一點路也是要油錢...)

Cullegg wrote:
之前待過的大陸東北、華北一些地區的確有這樣實施
大陸是上高速公路一個人工收費站取票/卡,下高速公路後憑票卡結帳,
會計算平均速度,如果太快,收費站會亮燈通知警察,馬上會有一台警車開過來,開超速罰單,這我司機被開過,我坐在旁邊
旅行時間較長沒關係,那表示中途有休息,但是時間太短就表示一定有超速
之前在南歐某國考駕照時,印象中交通規則中也有這條
但是我亂飆似乎也沒有因此被開過罰單

我覺得台灣應該也會這樣實施恕刪)


+1
台灣人聰明的勒...
尤其是要挖錢的時候...
可能得用休息站時間或是塞車時間去補超速時間了..

easthero wrote:
檢察官起訴人,是因為...(恕刪)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科學辦案,透過新科技及技術來當佐證,一般的測速照相大家都習慣了,當然還是有少部分會質疑,但是照相照到了就是超速,你要去申訴嗎????

同樣的道理,兩個交流道距離300公里,你一進一出共花了2小時,平均時速多少??在現有的科技下,這就是超速,不用去證明你不會空間轉移。

惡魔筠 wrote:
這樣不通吧
假設我台北到台南一路200在開
台南到高雄一路開50
哪交通不就亂了恕刪)


你能容忍後面有車從台南一路叭你叭到高雄嗎 ?
我是受不了啦....
開 50 ? 不如去休息站吹冷氣度時間...
其實我一直有一個想法~
上高速公路收費,使用者付費,我覺得合理。

常常塞車時,連最低速限都達不到時,

是不是就應該退費,服務收費,達不到服務水準應該有退費的機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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