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至聖 wrote:
話說某天小弟將大燈改...(恕刪)
這是我個人的感想
你真的認為你贏了?
我到是認為是那為股長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放你一馬
你原文中說
你改裝的大燈有2段
第一段只開光圈(藍色)
第二段兩種燈型全開主燈白色外面一圈藍色
(以上是我從文中推測,有誤請告知)
今天如果股長強勢認為你驗車不過
想必你一定會提出申訴
這時候就進入申訴的判決
如果主判跟我有相同的觀點
認為你主燈外面那層藍色光圈也是主燈的一部份
因為他的位置在主燈燈泡上
我想這種觀點並無不合理之處
而且你的第一段是只開啟藍色光圈
這時候你的"大燈"(從外觀、遠處)看來你的大燈所投射出來的顏色就是藍色
明顯與規定不合
如果你的燈型是反過來的
第一段只開白色主燈
第二段除了白色主燈並加上外面一層藍燈
這樣我到是認為監理所應該准許你通過
畢竟
你第一段燈型只有一層藍色光圈
投射出來一定藍色
這時候我認定你已開啟大燈並沒有錯
而你投射出藍色燈光與規定不合
也是事實
既然違規
要你拆除藍色光圈或是改回原廠
並無不對
以上皆是個人觀點
歡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