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D文 當事人想息事寧人 謝謝 請勿再回應

真的是受教了..
這是啥鬼法律啊....
守法的人居然要替違規的擦屁股?!

鬼島的法律真是一絕啊!!!!
難怪我小時後就聽大人說,法律是保護懂法律跟有錢的人!!!



joshjoshkimo wrote:
哀~台灣教育因該把法律常識加進去升學考試的科目才對!

兩車相撞,明明是對方違規,為何我方還要受處罰?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規定:「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即使被撞的人違規在先,只要他有受傷,我們往往還是會因為未盡注意義務(前車狀況),而遭刑責。

有人會說,我們已經極儘可能的注意了,在此必須要說明的是,第一、舉證上的困難。第二、被撞的人有受傷,通常法院(個人辦案的經驗)也會多少衡量此情節作考量。所以,如果抱著自己完全沒過失、注意義務已盡到,想要安全的脫免刑責,恐有一定的困難度!

當然,如果依照當時的客觀環境(例如天候不佳等)或其他人為原因(例如對方重大違規),我們若能舉出明顯事證,倒也未必全然無機會噢!

總結:違規是違規,過失傷害是過失傷害,不要混為一談,最後,建議開車的朋友一定要在車上加裝行車紀錄器,遇到N次車禍的經驗。


海豚愛上貓 wrote:
簡單的說 對方酒駕 ...(恕刪)


歡迎來到侏儸紀公園.
哪來的過失殺人?

應該是過失致死吧?

過失殺人超弔詭的!!!

到底是過失還是故意(殺人)?

海豚愛上貓 wrote:
簡單的說 對方酒駕 ...(恕刪)


有那麼扯?煩貼判決文來看看!
都是一面之詞......

判決書呢?

不然這種摸頭文有甚麼用?
應該把判決書 複製交給水果日報和中天 報導 以及給在野黨立委 請求協助
之後再上訴討回公道

為何守法的人被撞就很慘了 還要負擔殺人罪+賠好幾百萬 天理何在?
日本實況影像 http://www.cametan.com/
回樓主,若此事屬實,真替你的朋友抱不平。

另一方面,你的朋友為民除害,相信大家會在精神上給予鼓勵。

酒駕害人害己,不是每次都像葉少爺那麼幸運。
我只知道美國人過綠燈是不煞車的。看看終極警探4.0等電影就知道了。

主要是因為他們交通規畫得很好,各個路口的號誌都是依據整體來設
計的。而且罰的重,一旦違反交通規則,就很麻煩。再加上民眾守法
的觀念很深,所以非常遵守交通規則。

這樣的生活中,在綠燈時,你自然而然就不會注意到十字路口的來車
。所以一旦燈號大亂就會出車禍。

所以每次看電影我都覺得美國人很笨,明明都看到旁邊有車,卻還是
開過去讓他撞。所以瞜,要感謝台灣闖紅燈皇帝大的法規及酒駕大如
天的法則。讓我訓練成了24小時都能提心吊膽,隨時保持警戒。感覺
如果發生第三次世界大戰我一定能活到最後一刻,親眼目睹地球是如
何滅亡的。

依照台灣的慣例,其實綠燈是不能過馬路的。要看到紅燈才能過馬路
。因為法規條文寫的不重要,法官判的才重要。
我也滿好奇內容的~~更好奇是哪個法官判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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