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也提供一下上個月在德國道路開了12天的心得給大家參考其實國內的用路環境不比德國,而且車輛的數目多非常多德國是一個道路設計非常先進而且明確的國家,因此很多國家的道路設計及規則都會參考德國我想台灣也不例外,就以內車道的使用來說,因為德國高速公路有些路段是無限速的無限速的路段相對車輛也少,所以內側車道完全不會有佔用的情形,一超完車,車主自動會回到原車道(甚至不用打方向燈)因為左邊車道的車速一定要比右邊快,所以不會有危險,但是這個情形完全不適用台灣的高速公路,因為台灣的高速公路是有速限的。在德國有速限的路段(比如接近市區路段,或施工路段),開起來就會跟台灣差不多,因為車多,所以以超車道來說,車輛一輛教著一輛,所以車輛通常一直處於超車的階段,所以內側車道也都是一直有車,所以駕駛會一直在每個個別的車道行駛,一直到車輛變少的路段,才回復到類似無限速路段的行駛方式,而通常到了這路段也就恢復無速限限制了。其實重點是駕駛的習慣及道德觀念的差異在德國,速限多少他們就開多少,就算開慢一點其實後面的駕駛也不會閃燈或按喇叭(當然也不能太慢)不過他們絕對不會右側超車,駕駛也不會故意佔用車道。不能超車就不超車,但是一但能夠超車他們也不會客氣,油門一加馬上就超過去,速限多少就開多少,沒有速限當然也不用客氣,能開多少完全取決於車子的性能。所以個人覺得法令當然有一定的約束力,但是是否可以從個人的駕駛道德及觀念來改變才是重要的小弟的一些看法提供給各位參考
perry0919 wrote:純粹只是公德心問題吧! perry0919 wrote:法規限制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也限制以最高速限行駛, perry0919 wrote:法條是死的,人是活的, 最高速或不最高速行駛都不要緊,在內線車右側車道也有車的時候,當後方有車接近或示意時, 能找機會讓一下,不管是加速和中線車拉開車距, 或切到右邊車道,讓後車先通過, 不就好了咩.會說後車要超車會超速, 是的, 如果後車來你左邊跟你併行或慢慢超增長併行時間,你喜歡嗎,超車要有速差, 並且儘快完成超越動作,利用寬限值或由他自行負責的寬限值up 加速完成超越過程, 避免長時間在右側車的左側併行, 對左側車右側車都好.
jason0510 wrote:小弟也提供一下上個月...(恕刪) 恩...看來在大家都常說的德國在"有限速"的狀況下也是這樣並沒有外國月亮比較圓 那有啥好吵的呢法令規定超速一定要罰,內車道可最高速行駛不罰與其在這裡討論不如去連署找豬公修改法條就算是爛法,違反了還是要繳錢不是嗎?
板主不知您有興趣發表一篇,一般道路路肩的定義呢.?? 這內車道跟路肩的問題是一樣的..有警察大大在就順暢,沒警察大大在就亂...所以這不是定義問題,是人本教育問題要從根本著手..試問自己一下,陳幾何時是不是自己也會占內車道或是走路肩,人非聖賢,嚴格說起來人性就是賤(可能有點言重了),要人管沒人管時就會亂來..人性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