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可以知道為了過年的業績,全台的警察可是拼了命的賺業績呢!

Davidr wrote:
遇到這種衝業績的警察...他最可貴的就是時間阿
所以阿 他要開我我一定給他盧個4 50分鐘... 沒開就算了
有開一定補一句... 搞這麼久值得嗎? 你今天的業績都要飛了....
然後去7-11拿白紙寫大字報警告跑去臨檢點前路口舉牌警告民眾...(前有警察賺業績!!)
擺明我趕警察.. 他換點我也換點,從早上8點一直跟同一輛警車舉牌到晚上7點
誰叫我那時候是趕上課被攔停而遲到不得已翹課的學生呢?
感覺真充實,有做好事的感覺。
punto1023 wrote:唉~ 又不是馬蓋仙, 老下這種危機考驗, 踩被撞不踩闖燈(可能被開單), 誰害的? 不用談法令, 先前就有說了, 安全駕駛的觀念, 何不在15公尺更早前減速, 不說快, 時速4.50公里, 10公尺多久過? 幾秒? 您早早慢下來, 後車想快也快不了 , 如果後車也同樣, 不保持車距, 沒有安全駕駛的觀念, 再多合時宜的法條也救不了命
說的是很好聽啊
但是如果剛好你是前車
後面又剛好有一輛砂石車
請問你要活命還是遵守交通規則?
我之前在中棲路往台中方向就是如此
在距離斑馬線前約10~15公尺時剛好變黃燈
所以我就煞車停下來
結果就從後視鏡看到一輛砂石車馬上變換車道衝過去
當場沒把我嚇死
因為對方一定煞不住
所以以後我開車都很討厭有人在後面跟車
畢竟如果自己的車停的下來
但並不代表別人的車也停的下來
如果老是要拿不合時宜的交通法令出來講
可能沒有人出的了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