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使用國道以外的道路不需要收費?

牌照稅=地方政府徵收用來養護新建地方政府業管之道路
燃料稅=公路總局徵收用來養護新建省道快速公路國道等
因為燃料稅隨油徵收公務員無法確實稽徵,所以另外立個名目收錢(通行費)
此路由我開,若要由此過,請留下買路錢

實際上只要調整燃料稅,改燃料稅隨油徵收
避得了高速公路也避不了省道,依方便性選擇道路,開多少繳多少稅,而不是現在的亂象

dnhri wrote:
燃料稅退這個等了多久啊???很久吧...

(多收了N年了吧...利息錢還你嗎?沒有吧.)

現在這個過路費"假設"超收要退,要等多久啊?

會等更久吧...

假設收不夠要再多收,怎麼收?會讓你拖嗎?

我翻出那2則新聞的用意是

人家在當總統的時候,都有這個魄力說不加稅,另外來想辦法.

而現在這個在位的,只會想到"加稅"這種爁方法.

應該要做的更重要的事情是先清理門戶,而不是先加稅吧!

更早之前的18標,也浪費了一堆錢,怎麼不講?


之後那個是手續的問題,你可以說手續太繁雜,時間拖太久,但不能否認在這種情況下,交通部是會低頭吐出來的,只是吐的心不甘情不願。

同樣的,超收不是要退,而是降費率,不可能退的。反正錢都是拿去蓋公路。

至於前總統有"魄力"說不加稅.....那希臘歷屆的總理更有"魄力"了,不但不加稅,還加發公務員薪水,結果破產了,真是有"魄力"啊! 有魄力到讓台船優退員工領核廢料基金.....真不知將來核電廠退役時,該拿什麼錢處理核廢料?

18標的問題,這我就不清楚了,不過我支持當時的新黨對此案窮追猛打,還造成簡又新變成箭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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