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啊~請記的淤清的地方要先冰敷葛3-4天,在熱敷喔!千萬不行先熱敷喔~熱敷會讓他更腫!冰敷會比較舒服也不會讓他在腫下去,不然樓主 你的腿實在太誇張了~腫到已經差太多一點了!anyway~good lucky!
看了真是搖頭....穿了一身裝備還被打成這樣??如果沒穿裝備不就等著當殘廢還是植物人??毫無疑問這種人是應該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樓主千萬不要姑息不過在暴力的當下要如何自保才是最重要的事如果連命都保不了誰對誰錯也沒什麼意義了
我媽媽去年也是被撞.對方後來賴皮不負責我姐夫找他朋友是專門交通事故的調解人員.只要是求償都可以請他幫忙除了醫療連精神賠償.......等等都沒問題(他不是黑道也不是律師)*找他沒問題原本我們以為拿不到一毛錢-後來經過法院和他的幫忙.我們開的價錢一毛都沒減姓名*李京發電話*0932292820你請他幫忙給那幾個*屁他拉*教訓你參考看看自己覺得他很專業也很熱心本人沒有商業廣告.只是看了很生氣也希望你早日康復.對付那乳臭味乾的小子有問題可pm給我.我全力幫忙
引言此時我為了求證事實是否屬實接著說:伯母,您多慮了,我只是想了解,因為今日雙方(我與他女兒)都有受傷,這是大家都不想遇到的事,所以,如果伯父身份比較特殊,我想親自跟他說個抱歉,讓他擔優了此時乙方乘客母親說:恩我了解了,只是我們家真的沒有什麼啦乙方駕駛的親欺又說:小孩子緊張會亂講話BALALALA...此時我就說了:當時的狀況,您打我,又說這樣的威脅話外加怒罵,就以小孩子緊張亂講話為由帶過?乙方無言-----------------------------------------------------------------------------------------------------------------大哥你EQ真好,你也是很年輕(71年次),處理事情有條有理,值得現在年輕人學習,你上面那段話處理真棒,連我這個快40歲的老頭可能也說不出來,想不到,了不起好樣的,要是我早就衝過去扁他了,再找律師告死牠,雖然請不起顧立雄,多請幾個一樣玩死牠,板大,助你早日康復喔
今日(5/11)早上去調解會siku對對方駕駛提出以下訴求=========================================[車損部份] 290001. 機車修復: 150002. 安全帽損失:14000(剛買一個月,因對方歐打帽體造成裂傷)[醫療損失] 8000三家醫院合計: 8000 (截至5/11)[醫療補品] 6600中藥:3000初乳:3000其它外傷藥品:600[工作損失] 494001. 請假天數 6 X 每日薪資 1900 = 114002. 交通司機費用(來回程) 40天 X 500(每日) = 200003. 司機停車位租用 (4/22~6/30) = 80003. 看護天數 10(天) x 1000(每日) = 10000[後續腦部醫療診斷]初估 200005/23要去做腦部斷層[精神賠償]50000=========================================總計:16萬3000元對方駕駛家人一開始說他們是阿田(很多地的意思)~要馬上出一兩百萬沒問題但對於我這樣的列表要求,覺得很無理,他不想付經保險員與委員得知醫療部份可以強制險方式出險而薪資部份因為我請病假,公司會付擔半薪,因此可扣除5700元因此價錢再扣除8000元,我提出15萬元的賠嘗訴求對方駕駛不同意,說只能出2~3萬元最多,最後經溝通協調,對方願意出到6萬6千元家父想說好吧那就這樣吧,欲以這樣做為雙方最後和解的價錢對方給我6萬6千元,我撤銷對對方駕駛的過失傷害與傷害告訴,對方女乘客撤銷對siku的過失傷害然而此時,女乘客的父親竟對我提出同樣6萬6千元的"紅包"~個人覺得很不合理保險公司說對方女乘客的"皮肉小擦傷"最多只能獲得1萬元的理賠此時女乘客父親就要求保險公司出一萬,我也出一萬,兩萬元的"紅包"後來家父評估不想花時間上法院,遂行同意我方對於"女乘客"受傷部份包的兩萬元"紅包"調解委員會部份,僅能對車禍過失傷害做調解與撤銷因此對於"對方甌打siku造成的傷害罪部份"他們沒法協助也因此我與對方只簽妥調解和解書,並撤銷 我對對方駕駛 對方女乘客對我的 過失傷害當全部文件簽妥後,女生才拿出他就醫的費用與診斷,共兩次總共1300元這時後siku真的覺得很委屈....siku受傷成這樣,對方僅皮肉小擦傷,卻對我要求2萬元的費用此時對方趕著到警局要我撤銷告訴,到警局時,當我簽妥"撤銷對對方駕駛的過失傷害"告訴時對方就很快的把我那張紙拿去,把她的給我,然後就急著付錢給我,就走了人在做天在看,我從車禍到今仍想說那大家各退一步,當我退一步兩步三步時對方卻不斷的前進~siku從早上9點到下午四點才到家心情真的很難過,委員跟我說,人沒事就好,錢再賺就有,就當在”救濟”人吧siku父親說,既然都簽字了~那就當過過運吧siku了解,但siku寧可把這兩萬元拿去給幫助饑餓三十的兒童,也不想救濟這些人現在我有疑問在調委會,雙方最後簽的調解書,僅能解決與撤銷車禍、過失傷害部份的賠償而到警方那邊簽字撤銷的也僅是車禍過失傷害部份對方駕駛”認知”~我要求的這6萬6千元是包含過失傷害與傷害(打人)的金額賠償,對方女乘客”認知”~她要求的這3萬元是過失傷害的金額賠償,那對於他打人這部份呢?不知道心情低落時,打的這段會不會很難懂?
這位開版的大大看你這樣一直退讓實在不知道要對你說些什麼當然不是要你對他人狠狠的敲一筆才划算,而是應該要爭取一些自己應該得到的損失和賠償。你這樣就將和解書簽下去,也等於是變相的姑息那種人.....(我不是要你把他告到抓去關,還是罰一大筆錢,而是要他釋出善意的回應和有心處理事情的態度)可是我從頭到尾看你描述事件的經過都看不出對方有拿出誠意要和解,實在是不清楚你為什麼要一再的讓步。何況你被毆打的傷口還沒完全康復,受傷過後的後遺症也還沒出現,說不定後續的治療以及醫藥費還要一大筆,那你要找誰賠償啊?可能有人會覺得你對這件事情處理很有EQ,沒錯!我也很認同你處理的態度。不過我只是不能了解你為什麼最後會做簽下和解書的決定,現在覺得自己委屈,我覺得都為時已晚了。而且這樣並不是給那位傷害你的少年和他的家人一個教育(教訓)的好方法!難保下一次路上不會有另外一位和你一樣的受害人出現,而那位受害者的下場也不見得會比你更好(不是每個人都會戴全罩進口帽和整套的摔衣出門)。不過,我事後放這些馬後炮也沒用了,事件也告了一個段落,我還是希望你身體能快快好起來,畢竟健康最重要,因為我也有過車禍住院1個月的經驗,那還真的是不好受。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