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las wrote:很可惜還是只停在守法的層次,那些明定的社會規範只是每個個體行為的最底限
每個人都想探底,只為尋求自己最大的利益與自由,過程中少不了各種潛在衝突與犧牲他人利益
"一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
如果侵犯了他人的自由,便不是自由"
自由跟放縱的差別在這裡,歷史上已經有很多討論與演化
很明顯自由的觀念在本地仍然算陌生,或只是抓到對自己有利的那一半就努力實賤,忘了另一半定義
...(恕刪)
你還是充滿本位主義
你說實務上,我由於機器誤差,所以我碼表顯示最高限,但實際可能低於最高速限
但同樣,我也可以責問你
你比我快,但你也不能保證你在+10K內
所以我們都在機器誤差範圍內
誰也無權去指責誰!
可笑的是
我守法不讓路,就是侵犯你的自由
笑死人,我也可以說
我也依法行駛最高速限要我讓你,是你侵犯我的自由
況且我們都在機器誤差內,強迫我換車道讓你,如果我因為變換車道發生意外,你要負責嗎?
說別人自私,妨礙別人自由
你有沒有用同樣標準反省自己
只是強壓別人接受你的道德觀與價值觀,就要別人讓你
說不過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