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家人因驗車時才得知先前有一筆交通違規(闖紅燈)未繳納
家人因為急著驗車所以補繳罰緩~但是卻又多了一筆罰金(罰鍰的兩倍)
小弟想要請教的是我們並沒有收到裁罰單位任何罰單或是郵件通知有交通違規
所以並沒有如期去繳交罰緩
不知道這方面是否可以去申訴退還罰金部分~~
也不知道要由哪方面下手去申訴
是否可以請大大教一下小弟感謝~~
PS~~小弟家中24小時都會有人在家所以不可能會漏掉郵件或電話之類的
我記得好像可以跟監裡站申請當初寄來的掛號信函的簽收單,看一下上面有無人簽名,有人簽名就無解了,要是沒人簽,你可以用罰單送達程序未完成的理友試試看,不過希望不大,要有心裡準備。
一般交通違規申訴管道
一、向監理機關對違規舉發通知單提出申訴,提出後監理機關會對此通知單(就是紅單)製作交通違規裁決書。
二、若不服,則對上開裁決書聲明異議,此時監理機關會將之移送至各地方法院刑事庭(交通法庭)審理,法院審理後會將結果製作裁定書。
三'若對地方法院裁定仍不服,則可以向地方法院提起抗告,由地方法院轉呈高等法院或其各地分院,法院審理後仍會將結果製作裁定書,這樣就確定了,即不得再有任何救濟途徑。

你的情況應該是收到交通違規裁決書(因為補繳罰緩,讓監理機關發現你的舉發通知單逾越應到案日期,所以才會又補製作一張裁決書),所以可以直接對該裁決書向戶籍地之地方法院聲明異議,由法院去查詢掛號信函的簽收單或送達證書,以確定舉發通知單是否合法送達。如果法院裁定是因為該舉發通知單已因寄存送達或公示送達而生效,那就繳到吧!不用再提起抗告了,因為鐵定會被法院駁回。

提供幾個交通違規裁決書容易違法情形,接到後記得一定要向法院聲明異議,但記住不要超過聲明異議時間,監理機關通常是瞞著幹
一、違規時間超過5年後,監理機關才製作交通違規裁決書,該裁決書違法,可以不用繳錢。
二、酒駕後,已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向公益團體捐繳費用,監理機關仍製作裁決書,要求繳交45000之罰鍰,該裁決書違反一事不二罰,可以不用繳錢。
三、駕駛小客車酒駕,而監理機關直接吊扣高一級之駕照(職業大貨車或職業聯結車),該裁決書此部分應是不罰。
謝謝各位的解答感謝
希望小弟能夠順利拿回罰金
自己也有類似情形去申訴
申訴兩次才成功
給你參考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977300&p=1#1091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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