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當時到昨天一直沒在碰面~(沒請款
),今天付款"特地"拍一下罰單..重點是雷射槍!!不是攔截的喔。
順應01風俗民情!有圖有真相 > <
阿伯雖然又開始罵~~但我還是不認為警察有錯...

之前的文章
當時我以為罰緩金額新台幣6000元,求證後為新台幣5000元,比超速還貴!!
希望慢速車別再開內車道了!!!!!!!!!!!!!!!!!!!!否則

有圖有真相~~


我可愛的阿伯還去申訴...嗯..鄉下人嘛..比較省...不相信這麼貴!!
但還是.....

還附上檢測數據...雖然我認為這張沒什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