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到台中剛租好房子,早上公司面試,也叫我明天去上班
下午為了把東西整理好回彰化老家一趟
結果噗通的被撞飛了~
診斷:眉毛縫了6針臉5針,右手鎖骨斷了醫師表示2-3個月不能動((第一次坐救護車驕傲~))
公司也沒法去了,又剛好上一個工作先辭掉了所以原本勞保也沒了,肛退伍後也沒任何保險,原本的保險也在20雖一滿喀嚓掉了~全身上下剩下健保
今天跟警察局確認,路口沒有監視器,對方開車右轉我摩托車直行,就層面來說路權我比較大,雙方都沒酒駕,應該就最多判定過失傷害
對方有強制險和第三責任險這兩者,想問一下
我本身沒保險就不說了,
對方的強制險理賠部分是甚麼?是只有我個人醫藥費部分?
第三責任險我找了下大概是理賠薪資、醫療、財物損失(機車維修.眼鏡....)
那這部分是如何理賠?薪資部分是照我前一個工作的薪水賠款?
我本身該準備些甚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