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開車從巷道出來(有紅綠燈,單時我這向是綠燈),對方從人行道上騎腳踏車預備過巷口,撞到我的車頭(大約是駕駛座前方大燈位置),對方腳擦傷及扭傷,還說他的鞋子1萬多元,現在在路權鑑定中,請問1.小弟是在綠燈亮時過巷口,路權是否在我方.2.小弟有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車頭保桿有擦傷),是否需要先報出險.3.小弟出巷口時速約20~30左右,因我知道該處常有冒失鬼會不看巷口有無來車直接衝過,但這次因為視覺死角,且對方腳踏車車速比我快,直接衝到我的車頭前方,小弟因時速不快才能緊急煞住.不知這樣鑑定結果到底會對哪一方有利,請各位大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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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撞到你是側撞嗎?也就是雙方的行進方向是垂直(筆錄跟圖也是這樣紀錄的話)理論上應該你沒事.另一方面對方違規沒有依照紅綠燈指示過馬路.出險也就免了.至於你車子.我看就別跟他計較了.如果對方要鬧我想你也不會輸.
dbtine2004 wrote:
小弟出巷口時速約20~30左右,且對方腳踏車車速比我快,

這句話就很值得推測是否說謊,
自行車的車速超過30,已經算是非常快的速度了,
一般人騎自行車,很難超過時速30的。
1.一般自排車就算打入低檔,不踩油門在平地行駛,時速也不會超過15~20吧!因為小弟要出巷口所以速度一定會放慢,當然不可能猛踩油門甩尾過彎出巷口吧!所以依照小弟平日開車習慣自行研判當時時速不超過30!(如果有行車紀錄器就好了)
2.一般自行車時速30當然算是很快,但是如果有人騎自行車超過30,我想應該也不會很奇怪吧!一般道路限速50~60,還不是有人開到七八十以上,小弟自行研判對方應該是想說不會碰巧有車出來吧,或者是車子看到他應該會煞車讓他吧,但重點是小弟單時是綠燈通行,我也想應該不會有人或車衝出來吧,且因為是T字路口,又剛好有東西擋住造成視覺死角,所以才會都沒發現對方,而且之前新聞報導的假車禍事件,歹徒不也是突然衝出嗎?難道所有的受害車主都是"應該注意而未注意"嗎?
以上言論只是小弟情緒紓發,無意引起口水戰,只是針對大大的疑問提出個人見解!
3C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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