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達人在面對不合理的警察交通取締時 ... 小市民有自保的方法嗎?

小弟之前有次遇到明明左轉通過時是正好綠變黃 , 但因前車車速慢 , 導致小弟路口過到

一半就轉成紅燈 , 再往前開20公尺後就被警察攔下以闖紅燈告發 , 當時小弟認為不該簽

這份紅單 , 但是因為車上有家人有急事要去趕車 , 所以想說先簽了再申訴 , 但是後來聽說

已經簽了之後申訴成功的機會不大 , 所以想請教各位達人 , 若是不簽警察會有哪些動作來

逼迫你就範? 或是有其他的反制方法?
當下是可以不簽啦, 條伯伯會用寄的給你,
對他們而言是沒差滴....

今年是交通大執法年啊
我想各位用路人都要注意
尤其是闖紅燈的項目
罰緩可能是10分之1的薪水呢
不過請注意一點
這只是個開頭..........,怎麼說
如果你闖紅燈或者是紅燈右轉這兩項違規
若短時間被告發兩次這是要吊扣駕照的
因為這牽涉到違規點數的問題
在被抓到可是算無照駕駛在加上本身的違規事實喔

而上面這位大大
如果你立場堅定的話
我鼓勵你去申訴,加油

換作是我

我絕對爭論到底

在過路口時明明是綠燈

是前面車太慢導致紅燈了還沒通過

憑啥說是闖紅燈

要就爭到底

人就是要爭一口氣

不能讓條子太"搖擺"

因為我對條子越來越不爽了
啥鬼道理~正義語言我聽不懂啦~!!!
拍蒼蠅不打老虎 唉唉 社會治安怎麼越來越糟糕????
幾種情況

1.據理力爭,決不向無理低頭,強烈表達自己的意見

2.不甩警察,看你要怎樣

以上結論還是會被開單

3.和緩且近似低聲下氣跟 警察說明
不要遇到太機車的 通常會開個六百元意思意思


學生時代 當時紅燈右轉 遇到如同小偷一樣躲在路邊車後的 警察
"暗" 你開吧
結果 罰了一千八 還要去上道安講習

出社會 又來一次 紅燈左轉
由於記取之前的經驗
所以採取3. 開了一張六百元的單 意思一下

申訴成功的機率很低 除非有強力證據佐證
我的朋友曾被照相開個 "停車未僅靠路邊"
交通規則 有規定好像要緊靠路邊三十公分內
他就拿著照片 跑去申訴
由於照片沒有拍到輪胎底部 跟 路邊的影像
結論是 申訴成功 理由 "未免爭議,免罰"

郎悶細挖邰耶 wrote:
換作是我我絕對爭論到...(恕刪)


這要看該十字路口的地上是否有畫黃色交叉斜線....
dog5151 wrote:
這要看該十字路口的地...(恕刪)


路口黃色交叉就是『禁止臨停』,通常在重要的十字路口,消防救護車門口....,都會畫,個人看到車速緩慢,前方有『禁止臨停』標誌,我都會先停下來,免得擋住別人!

申訴可能有用,我老婆在週日早晨8點,經過沒人的紅綠燈(上下班塞死,但假日沒人的路口),看見紅燈,因為下坡,就慢慢煞車,結果被拍,要罰闖紅燈,但兩張照片中時速低於9公里,第二張的後輪也還沒跨越停止線,就這樣申訴後,變成越線停車,罰900。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遇到不合理
必抗爭收場

這是我的原則

七年來
在路上跟警察吵過三次架
三次 一張罰單也沒有
三次 都是警察摸摸鼻仔走人

不是我兇
是她們蠻橫不講理

警用125機車在汽車專用道亂晃
從後方打燈超過他 被攔下來說我超速
(而且他不是交警 )
物慾無止境...勇敢敗下去...
夜露死苦 wrote:
小弟之前有次遇到明明...(恕刪)


其實以這個例子來看,警察的取締不是完全沒道理的,
因為規定如下:

路口淨空與路權
1、 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不依車道連貫暫停而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2、 左、右轉彎車佔用直行車車道暫停,致妨礙直行車輛通行者,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3、 汽車駕駛人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者,新台幣九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看來您是有違規嫌疑喔,
警察不開單反而失職,
可是如果是開闖紅燈好像就比較勉強,
我想申訴比較可能的情況是改罰較輕的罰鍰,
但想要完全不付罰鍰比較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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