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之前有次遇到明明左轉通過時是正好綠變黃 , 但因前車車速慢 , 導致小弟路口過到
一半就轉成紅燈 , 再往前開20公尺後就被警察攔下以闖紅燈告發 , 當時小弟認為不該簽
這份紅單 , 但是因為車上有家人有急事要去趕車 , 所以想說先簽了再申訴 , 但是後來聽說
已經簽了之後申訴成功的機會不大 , 所以想請教各位達人 , 若是不簽警察會有哪些動作來
逼迫你就範? 或是有其他的反制方法?
夜露死苦 wrote:
小弟之前有次遇到明明...(恕刪)
其實以這個例子來看,警察的取締不是完全沒道理的,
因為規定如下:
路口淨空與路權
1、 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不依車道連貫暫停而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2、 左、右轉彎車佔用直行車車道暫停,致妨礙直行車輛通行者,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3、 汽車駕駛人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者,新台幣九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看來您是有違規嫌疑喔,
警察不開單反而失職,
可是如果是開闖紅燈好像就比較勉強,
我想申訴比較可能的情況是改罰較輕的罰鍰,
但想要完全不付罰鍰比較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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