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道收費蠻有得吵得
很多人認為該贈送免費里程
不過我個人認為應該要設個最低消費
一上國道就要收錢
如果說依初步規劃一公里收一塊錢
那低銷就設為一張回數票40元
不管里程多少就是40元起跳(40公里內都收40)
就算走一兩個交流道十公里也是一樣
這樣走短程的人就會考慮要不要上國道
才能有效改善高速公路運輸效率
哪有開越遠越貴的道理
乾脆改名叫"低速公路"好了
要不叫"短程公路"也可以....
謝謝指教 wrote:
之前新聞就有說出下面幾個方案了,
奇中方案1 & 2-1 & 2-2 是獎勵走長程, 短程比較貴, 方案3-1&3-2是短程很便宜長程比較貴
昨天聽警廣有說傾向有免費里程, 也就是方案3-1&3-2, 這些都是新聞說的, 或許還是會有變數, 不過個人感覺變動不大.
方案一
走多少付多少, 0.82元*里程數
方案二之一
兩段式收費, 5+0.72元*里程數
方案二之二
兩段式收費, 10+0.62元*里程數
方案三之一
免費里程加上單一費率, -5km+0.9元*里程數
方案三之二
免費里程加上單一費率, -10km+1元*里程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