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遇過類似案例當時我的號誌是綠燈 剛起步不久 速度約在40一個行人橫跨雙黃線跑過來給我撞當下我馬上報警+救護車後來警察先到現場了解狀況時候他就一直靠腰我什麼不禮讓行人之類的 我就回他 趕去死喔 青仔叢(台語)然後就吵起來了後來肇事責任出來 我只死在帝王條款"因注意而未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