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時速50公里來說,已經是這套系統的極限,且不及格率非常之高不過也說明了這套系統原先設置的定義「減輕傷害」,非能真正的防止傷害對於擁有這套系統的駕駛,遇到前方有停止的車輛,腳還是得適時地踩踏煞車,不能完全的交給電腦煞車...不過現在這系統已經進步很多了,早期ACC系統不過也只是亮亮車逼逼較叫拉拉安全帶提醒駕駛而已....
雖然不確定這段測試影片中所使用車輛的詳細規格不過依據目前 Subaru 與 Mazda 日本官網的內容Mazda 的 SCBS 系統適用於時速 4~30 km(http://www2.mazda.com/ja/technology/safety/precrash_safety/sbs.html)Subaru 的 Eyesight 系統適用於與前車時速差 30 km 以內的情況(http://www.subaru.jp/forester/forester/safety/eyesight.html)Lexus 的 Advanced Pre-Crash Safety System 適用於相對速度 40 km 以內的情況(http://lexus.jp/models/ls/safety/safety_technology/index.html)時速 50 km 皆已超過官方規格但是我們可以看到 Mazda 的 Axlea 與 Atenza 皆撞上前車而 Subaru 的 Levorg 與 Forester 沒有撞上,而 XV 撞上另外,Lexus 的 LS 也沒有撞上-------------------------------我是覺得可以提高適用的時速範圍比較好畢竟可以提高安全,例如突然心臟病發或暈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