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1:家人無照騎機車,機車是登記在我名下,被對方無照or有照汽or機車撞死,對方為肇事主因(闖紅燈或酒駕或其它),那請問我可以向對方的保險公司請領強制險200萬的理賠金嗎?除此之外,我還能向對方要求民事賠償嗎?又假如對方沒有保強制險,那我是否就領不到理賠金了?又假設反過來,家人無照騎車被撞死,但是家人為肇事主因(闖紅燈或酒駕或其它),那請問我可以向對方的保險公司請領強制險200萬的理賠金嗎?(假設對方有保強制險)
假設2:家人無照騎機車,機車是登記在我名下,家人撞死對方,而對方無照or有照,肇事責任為家人,對方除了可以向我的保險公司請領強制險200萬的理賠金跟要求我家人的民事賠償之外,身為車主的我是否也要負起連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