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發生車禍~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今日中午我經過一個十字路口~我是綠燈!

我前方有台發財車要左轉~有點檔到我的路線!

正當我要直行通過之時~對向一台轎車打左轉燈要左轉!我時速約5~60KM!

我當時反應不及~壓剎車後!我車梨田往右側滑行~沒有撞到對向車!

但是我人往左邊摔~剛好我的背+我的安全帽後頭敲到對向左轉車的車頭保桿!

我就醫後~幸好人無大礙!只有手腳背擦傷挫傷!真的是不幸中大幸!

現在我兩方筆錄都做完了~警方叫我先跟對方私下和解!感覺對方口氣還不錯~沒有不好!

我想先了解沒車碰車~但是人碰車應該屬於車禍了~對方據我了解只有保強制險...

關於轉彎未禮讓直行來看~對方責任比較大!

我該如何跟對方調解賠償呢??我覺得對方必須賠償我醫療費~車輛維修費!

我不至於要求精神撫慰金~只要求機車維修費+醫院急診費+還有這幾天的換藥費!

因為我只是個學生~所以沒啥工作損失費等!請問各位大這樣跟對方調解還合理嗎?
z123415299 wrote:
今日中午我經過一個...(恕刪)

合理
但別私下和解
要到調解委員會和解
醫藥及修車都要拿收據
醫療費對方強制險就可理賠
實報實銷
財損看對方有無第三責任險
若無就直接向對方求償
最重要的一點
你就醫一定要拿診斷證明
萬一對方不賠還可告對方過失傷害

ur0720 wrote:
合理但別私下和解要...(恕刪)


再請問~我機車可以先自行維修嗎?

我在保留單據鎖賠~還是必須等對方呢??

z123415299 wrote:
再請問~我機車可以...(恕刪)

當然可以
不修不就沒車騎了嗎
保留收據就好
保險一點先拍照存證

ur0720 wrote:
當然可以不修不就沒...(恕刪)


非常感謝~我今天就診有申請2章診斷證明書!

以防對方不理賠~

我會先電話聯絡對方理賠方面~再去申請調解委員會!

我明天會先把車輛都先行拍照~然後星期一再去修車!感謝~
z123415299 wrote:
今日中午我經過一個十...(恕刪)


有驗傷嗎?如果有受傷,6個月追訴期…可提出傷害的告訴…

千萬別私下和解,所有和解條件談好直接上調解委員會調解…

q685220 wrote:
有驗傷嗎?如果有受...(恕刪)


有~今天發生在台南~中午去永康奇美急診就診~有請開立2張乙種診斷證明書!

這張算是對自己有利的證明書嗎?
z123415299 wrote:
有~今天發生在台南...(恕刪)

有診斷書就可以
大概一個月就可以申請初判表
網路先申請比較快
之後就可以申請調解
但就是要保握6個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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