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確定不會在用舊車

我可以先把車體做回收 然後辦停駛嗎?? 不是報廢

這樣有關車體的回收金 會先拿到嗎??

環保獎勵金也會拿到嗎??

因為停駛的時間可以有一年為限 但如果已報廢舊車需要在六個月內領牌才有五萬的貨物優惠~想讓自己多一點看車的時間 麻煩各位先輩解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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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下面幾位的回文~可能是我用詞錯誤 修改標題跟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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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10 wrote:
如果我確定不會在用舊...(恕刪)


別自做聰明,報廢應該要繳回大牌吧。

SUN10 wrote:
如果我確定不會在用舊...(恕刪)


報廢就是報廢,永遠無法再恢復使用
20年前我幹過這種蠢事
先辦停駛(停止計算稅金)繳回大牌

停駛沒有規定年限,1年內可以拿回原大牌,超過1年復駛要換大牌並驗車

既沒要復駛準備買車時再報廢即可,注意截止日期(舊車回收獎勵金遲早是你的跑不掉)

沒大牌停路邊可能會被環保署拖吊

若有停車位自然沒問題

SUN10 wrote:
我可以先把車報廢 然後辦停駛 而不是註銷

對環保署、監理站這邊來說,報廢就是註銷,就是把車送進回收廠,與停駛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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