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AEB ACC是同一套系統衍生出來的兩種作動方式
但若單獨拆開來看 你們覺得哪一個才有被稱為安全配備的資格?
Cloudy Shiau wrote:
我不覺得AEB和...(恕刪)
我完全認同你說的
但AEB跟ACC確實是同套系統不同作動
因為一個是常駐偵測 另一個是被動啟用
而且一個作動範圍偏小 另一個則非常廣
其實主要還是煞車的控制跟系統的判定差異
要說兩者同作動嗎?還是要說兩者不同作動?
其實都對 也都不對
AEB作為這同套系統的基礎之下 ACC是衍生
把定速功能在強化了AEB的感應範圍後加上控制煞車
我就納悶
隔壁有人瘋狂跟我吵ACC是安全配備
一開始說AEB>ACC 後來又只會講他沒講這種話
現在多數車款確實對AEB的作動範圍設定都偏低
甚至像是Volvo自己都有聲明
好像超過70公里時無法偵測到靜止物體
ACC被濫用甚至引發了本來不會有也不應該有的追撞事故 不過那人似乎聽不懂
還是很多人對安全配備觀念非常差
不管怎麼樣 什麼等級的車 一定都是車體優先
當今天你有再多的安全配備 被撞都一樣扁掉
那都是白搭
其次是已經標配了的ABS VSC ESP
這些東西都是對於輪轉 煞車 油們的控制
讓駕駛在失控的時候保有最大的可控性
最後是AEB了 在本田版也很好笑
有人說AutoHold的安全幫助莫過於AEB
原因是有時候等紅燈 煞車鬆開會追撞前車
但速度不到5km/l 追撞也沒有什麼危險性
但AEB目前多數作動範圍都到40km/l
這速度甚至可以撞死人
至於ACC我就不想講了
多數人只會一昧的要求ACC應該要給全配
而不是其他最基本的配備應該要提升
還無視廠家的警告 多數在市區使用ACC
這東西 就會根據使用者的使用方式而有增加安全性及增加危險性的雙面刃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