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1228 wrote:
看到75樓
樓主有這種父母才可悲
我看樓主以後如果嫁不出去
父母的關係很大

大大的思想
實在不輸給樓主的男友哦!!
「如果對喜歡的事情,沒有辦法放棄,那就要更努力地,讓別人看到自己的存在。」- 逆光飛翔
還是套一句商場的話

沒有訂購,禁止拆封,不然怎麼對的起下一位客人!

鑑賞期並非試用期!
要父母親眼看到自己養育多年的女兒

被一個來路不明的小子睡一起

心真的是很痛的

除非是互相都很熟識

不然怎知女兒交往是個君子還是畜生. (太多負面社會新聞)


如果閃光為了這種小事生氣... 建議是有機會就盡快分掉.

不然以後苦頭有的你吃了.

呆欽 wrote:
跟閃光交往半年多,...(恕刪)
每個父母觀不同啊
以台灣目前老一輩的觀念來說
還沒論及婚嫁前,不讓妳們睡同一間也算是正常吧
而且才在一起半年而已...時間真的不算長
難不成要讓妳們睡同一間房間還提供保險套嗎?

我覺得書房若有床或沙發,再怎樣也比睡地板好吧
讓客人睡地板是待客之道嗎?

男方事後小抱怨一下就算了,為了這個吵起來實在是...
我第一次住女友家,就同房。因為房間不夠

之後去。大概有半年,都是睡客房

但女友晚上會來找我。再回去

之後就莫名其妙的不用再睡客房了。

以上情況女友爸媽,姊姊,哥哥都在喔。

因為她爸媽不在家的話,她老爸會開車載女兒來我家

而且父母親還是傳統公務員


一開始出去玩過夜的,姊姊還準備套子。

也有一次在家,套子沒收好。姊姊還問我,昨天晚上是不是有做壞事
當然說沒有啊!
這樣都能生氣???
交往半年父母開始願意接納,所以給他睡房間
這是主人有禮貌的待客之道

讓客人睡地板.....他敢說我還不敢聽

另外,兩人共處一室,你們結婚了嗎??沒有的話憑什麼要求父母接受??
你們觀念可以很開放,但是不可以強迫父母跟你們一樣開放

我真的覺得這個男生只有15歲的智商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台灣本味 wrote:
你去過樓主她家嗎?...(恕刪)


是啦
如果她家的書房或客廳有10坪大
影音設備電腦網路齊全
她男友的確就是小鼻子小眼睛

但是看訊息內容大概不是這麼一回事
唉 我跟女友交往大概第二還是第三年開始去他家

我睡他家書房睡了超過八年

連準備籌備婚禮都還是睡書房 一直到結婚後才睡同房




但我懷念睡書房的日子 那間比較好睡 XD
F.U.01 = F k you 01
建議妳趕快跟妳所謂的"閃光"(其實我覺得一點都不閃)分手.....人情事故與尊重都不懂。
我覺得樓主的男友不懂事
但男生常常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加上年紀又比較小,容易耍幼稚
這樣子就要被放生??? 鄉民的標準也太嚴苛了

我個人認為留宿事件雖有衝突,剛好也是個更認識彼此的機會
也給男方一個成長的機會教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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