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其父親及爺爺的姓名,然後查一查族譜。民法 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一 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二 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三 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如果真是六等親之內,只好認了。全世界最慘的事之一,相愛後才發現和對方是很近的血親。
先確定雙方長輩真的不介意這種事再談交往吧不然等到愛的死去活來,卻又受到長輩的阻撓,進退兩難不要看許多人講得多麼瀟灑,每個人的家庭狀況不一樣真正遇到壓力時,敢跳出來捍衛的又有多少人很多人很多事情用嘴巴講的聽聽就好,能說到做到的並不是那麼多這是過來人的經驗
是還OK啦!就怕是娶到自家人囉!我的親身故事,在專科時代!有一次去參加大專杯劍道比賽(日本劍).然後輪到男子個人賽,我一上次就覺得對方的名字很眼熟,但記不太起來是誰!後來比賽完畢回家之後!我問我爸,那個某某某,是不是我堂哥啊!結果我爸就去問他哥,得到的答案,就是我堂哥!重點就是,因為我堂哥大我快7.8歲,從小有見過但沒印象,還好記得他的名字。以前的人可能怕娶到自家人所以才會有此忌諱吧!現代人比較不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