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過來人,結婚前一任女友外型身材都一流,但完全不上進只愛看韓劇和吃喝玩樂,三十初頭她就被職場淘汰,也乾脆不再找工作,完全靠我,但脾氣又爛,和我動輒吵架,分手後我在挑對象時轉而重視職業穩定性,不再只看外表,現在老婆是公務人員,工作有保障,每天準時下班,還有公務人員優惠貸款,兩人一起努力,現在已經在台北市大安區買房,有一個孩子還準備生第二個。我如果當初和前女友結婚,這些根本不可能實現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