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giman wrote:
上禮拜六,由於她來派...(恕刪)
大大安呀...
兩條路...
1.好好當個人民保母...受理案件辦完就結束...別想太多...最多點頭之交
2.想陷下去...麻煩先跟對方問清楚..別到頭來一場空...另外還多一條擾民或假公濟私就不好玩了...
利用職務之便...嗯嗯...政風或督察室應該很喜歡這一類的吧
我家的例子..您參考!我們只能給您建議...決定權在您
我妹婿是警察..外勤...曾遇過女生直接上派出所示愛的(聽說外表還蠻正的)...
他只當她神經神經的...瘋子...不理她....後來就不再出現...
我妹婿說...跟工作有關係的人..他不會碰...像我妹就是朋友介紹才認識他...
不是因為我妹婿因公去追求的....
您要追求不要緊...只是希望您能把公私分清楚!
因為感覺您已經把公私搞混了!
您參考吧

還有...以後您還是會遇到類似的人...您這次這樣...難保下次

依法處理吧
希望您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