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fws wrote:家務事根本就不是你..那些網友懂甚麼, 就憑你描述的幾百個字叫你離婚, 請你的生活你自己決定.那些樓上教人家怎樣做怎樣做的人別缺德了..(恕刪) 那你應該要建議樓主不要缺德到問這樣的問題,免得陷害網友也跟著缺德回覆該怎麼做!干網友什麼事情啊!?
marrygoaround wrote:前女友是個愛名牌愛...(恕刪) 趁年輕...做決定...雖然....勸合沒人勸離...會動手的人.....小弟以為.....離吧!家暴...驗傷...離婚官司:只有:一:錢的官司二:小孩的官司
marrygoaround wrote:前女友是個愛名牌愛...(恕刪) 先不管前女友的問題,光是習慣性家暴,就應該鐵了心趁早離開了,早離早好,千萬別拖。狗改不了吃屎,會打老婆的,只會越打越兇,不會變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