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al wrote:
等版方通知時,我再翻...(恕刪)
美國方面給了錯誤資訊,真的以為台灣是HTC的娘家所以做了這樣的建議嗎?
一般來說電信客製機進到其他國家都算是水貨,HTC這樣做也不能說他錯...
但是美國方面應該要打屁股了,給了這樣的錯誤資訊...
美國不是最注重消費者權益了嗎?照理來說應該是收回手機,等到有貨時...
聯絡使用者詢問可以寄達的地址,然後郵寄...
如果貨運不能運送含鋰電池的3G產品也應該由HTC美國物流到台灣HTC,
由台灣HTC寄送...
另外有版友說為了1000元,這不是金錢價值關係,這是體驗的問題...
也就是心情,你當天買來不能用,卻還要付出後續的金錢來換隻可用的手機...
錢是拿來花的,不是拿來燒的...我覺得樓主如果不嫌麻煩,
的確要將此事請相關消費者權益的機關來處理一下,
因為我這樣看真的感覺美國方面有很大的問題~以上純屬個人感想...


倒數計時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