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客 wrote:
哈哈~~不好意思啦!
是我沒仔細看!...(恕刪)
真的不是我要多說一句...當你發問時,就要有一定的認知,人家回答你,你自己也要用功,這篇討論串是你開始PO文發問的,你就要有義務去看清楚每一篇回覆文...
裡面都有很多人,為了你的問題去回答的答案。
搖滾客 wrote:
對了,htc 我還有很多功能不會用
因為實在太複雜了,我已經買了3個月了
現在依然都只拿來打電話~接電話!
請問還有什麼比較酷的功能~
可以請大家教教我嗎?...(恕刪)
你拿的機子是HTC的品牌,型號為阿芬機(P3452)
酷炫的功能,要靠你自行爬文做功課,求人不如求己。
如果你覺得太複雜只是拿它來打電話,真的是浪費它了~
趕緊脫手,買一般封閉式手機吧~
以上言論,如有冒犯,請多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