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很多人也有這樣的情形!!
當然 我也是受害者!
上述有些使用者幫了多普達說話
但是我覺得你們這樣講真是對他們太好了
這明明就是手機設計不良的問題!!!
螢幕四周的縫隙
就是導致此問題的主因
講完掀蓋式手機後
很正常的螢幕一定會留下汗水及油漬
人的習慣動作不是用手擦拭
就是用褲子.手帕.衣服等等擦拭螢幕
擦久了汗水及油漬還是會跑道溝縫裡面
一樣會出現此問題
我對此手機的外觀及軟體設計都有極高的評價
出現這樣的問題希望多普達能夠好好的改良
畢竟此品牌是國產之光
我很挺國產優良品牌的
不要讓大家失望阿!!
像裕隆汽車X-trail 2004年款式休旅車
因為日系畢震器問題
導致車子變成"朝天車"
後來發動一系列的抗議及遊行活動
才換來消費者的權益
以上個人淺見!!
類似這樣的案例不勝枚舉,
關鍵都在於一個問題「品質問題介入?人為因素介入?」。
我是沒有研讀過詳細的保固條約,
但是大致了解一般廠商認為只要是有「人為」介入造成損壞的問題,他們一概不負責任;
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卻主張只要是有「品質」介入造成損壞問題,就應該要負責任,
接下來就是廠商與消費者之間的拉鋸戰了。
站在廠商的立場,
為了保障自己的有限責任範圍,通常會用人為或外力介入來當作停損點,以免消費者無限求償,
其實這個心態是可議的,先天上就認定了消費者是邪惡的,是不足以信賴的,而要擋住它,
所以「既要談戀愛、又怕碰到野蠻女友」自相矛盾。
其實只要任何「可攜式」的商品都會有人為因素的保固問題,
譬如手機、PDA、相機、手錶、衣服、鞋子、背包、項鍊、汽機車、拖把..任何需要移動的東西,
廠商多半只說一句話「你手有碰到喔」、「有進水喔」、「有曬到太陽過熱喔」,
如此判定屬於人為造成的損害,
但消費者只想問一句話:請問我不碰到,要怎麼使用呀?!
廠商的心態停留在製造商階段,只重視零件良率,不重視機構設計、商品設計,
所以他們往往只針對機械內部零件「自發性」的問題無償保修,
譬如晶片過熱、燈管不亮、風扇停轉通通不二話,
反而對於外殼的設計、保護、保養、材質其實不是那麼重視,
因為這類的東西會經過消費者的外力接觸,最容易引起損壞,
所以廠商也不願意去投資,反正都會被弄壞,一但弄壞了又不知道歸咎於誰。
我之前買了BenQ的Notebook,
電池卡楯一扳就斷,後來服務站幫我免費維修,
但是他事後告訴我那是他個人給我的恩惠,
我質疑商品的材質與設計有問題,
他告訴我廠商的原則是:只要有人為因素介入,沒有任何理由就是不負責無償維修的。
可是不去碰卡楯,怎麼拆電池?
現在廠商的想法還停留在:
一但你願意購買我的商品,就等同於認同我的設計、用料。
我之前買IBM X32 NB,
回家後發現蓋子開闔處有裂痕,要求經銷商換貨,
結果發現這批推出的低價品都有此問題,
經銷商就淡淡的回我說:「先生,已經賣這麼便宜了你就別計較這麼多了。」
這讓我想起路邊賣百元手電筒的老闆也說過:
「你一按就壞?這東西從大陸來的呀,都已經那麼便宜了你還要我賠,一分錢一分貨吧!」
如果推出低價品就不能保證品質,麻煩另外開一個副品牌來做,不要砸自己的招牌。
所以我認為,廠商的經營心態有兩種,
一種就是停留在製造業時期,按照自己的能力去製造商品,能做什麼就做什麼,
消費者買了商品就等於認同它的品質、它的設計,覺得售後服務都是奧客的要求,
商譽對他們來說不是那麼重要,因為他們自信價格低就可以賣得出去,
像現在大陸就充斥這種氣氛,他們用自己的定價去決定自己的價值。
還有一種就是品牌商的心態,
這類的廠商會去查訪消費者的需求,根據消費者的喜好來推出商品,
商品的設計、品質、售後服務都看作是銷售內容,一但成交就負起應負的責任,
這類商品基於消費者需求開發,所以問題也比較少,
而且他們重視商譽,希望透過各種形式獲得消費者長期的認同,
歐日很多廠商就是這樣經營的,他們是用自己的品牌決定自己的價值
臺灣以製造業起家,近幾年來受到電子業蓬勃發展,
才開始有廠商亟思轉型為品牌業者,
可是經濟帶動下消費者觀念早已領先產業,
才會有類似板大這種事件層出不窮的發生。
保固其實沒有絕對是非,本來就是一把拉鋸戰,
但是那條劃分的線是偏向廠商比較多,還是偏向消費者比較多,
就可以看出這個國家的消費環境有多成熟。
手機不用手拿怎麼用?NB不打開蓋子怎麼用?手電筒不按按鈕怎麼用?
也許商品設計與材質出廠時就是如此,
但是所謂的「瑕疵品」認定本來就是相比較而來,
為什麼別人的縫隙小你的縫隙大?為什麼別人的材質硬你的材質軟?為什麼別人貼心你粗心?
如果廠商只講一句話:「啊我本來就是這樣呀,不然你想怎樣?」
那你也不用跟他那麼多廢話了,直接把他從你的未來採購名單上劃掉。
遇到這類的事件,基本上有三種處理方式:
1.
摸摸鼻子,當作花錢買教訓,下次不要再犯。等於不用給廠商溝通的機會直接否定它,當銷量下跌的時候,廠商就會不知不覺的退出市場。
2.
透過客服管道反應,如果說了兩次沒有下文,直接用你的鈔票判他死刑(就是不要再買了)。有反省力的廠商,當銷量下跌時,看到這麼多客訴沒解決就會瞭解自己服務有問題。
3.
有能力有精力的話,請消保官、消基會出面調解,如果他是有心要走品牌之路,相信會重視自己的商譽。這也是給廠商危機處理的機會,看它能否化危機為轉機。
台灣還沒走到成熟的消費環境,廠商對消費者還是諸多猜疑,
加上品牌經營的觀念不夠,所以在保固權益上是非常保守的,
雖然消費者意識已經開化,
可是面臨這麼落後的經營者態度,我只能說自求多福吧,
像我現在買東西就會看它的品牌、市場口碑,
不是說有打廣告就算是有「品牌」啦,
很多台灣的老闆只是拿錢砸廣告,卻不做好消費者服務,這不算經營品牌,這是土財主,
品牌一定要傾聽消費者聲音的,
我不熟析Dopod,不過像我在這裡看到這樣的事情,
我就會對Dopod的東西產生懷疑(現在好像是願意處理吧)。
像我之前Nokia手機,因為用別的Nokia相容充電器,結果機板燒掉,
也是會擔心他跟我收費,心裡就想:如果不給我修,我就不再買Nokia了...
結果真的無償維修送回,
雖然這是應該的,但是Nokia還是在我心裡大大地加分。
消費者就是這麼直覺的動物。
最近很多電腦的NB電池不是有問題嗎?
有問題就要回收呀,哪怕是賠錢了都要做呀,
難道Sony的招牌可以放給它爛嗎?
做不好,道歉,再改進就好了,不道歉,不改進,那就不用再聯絡啦!
廠商如果老是在保固問題上猜疑消費者,
那我們為什麼要用他們的東西呢?
消費本應是對等的,廠商本來就佔上風,
用不信任的態度賣東西,對消費者真的不公平。
蘋果日報之前王建民十九勝不是漏印專刊嗎?
隔天就登報道歉,並且用折價券回饋讀者,彌補讀者的失望,
站在傳統經營者的心態:拜託我漏印是我少賺耶,我還要道歉喲?
可是蘋果日報就是覺得他讓讀者失望呀,
你今天用什麼位置要求自己,消費者就會把你放在什麼位置
所以你當自己是製造商?還是品牌商呢?
不是常聽說某某公共設施設計不良,
導致民眾受傷要求國賠嗎?
傳統的思維會說:啊那是你自己撞到的呀、那是你自己去使用的呀、不要走那條路就好了啊...
但是站在公共服務的立場,那本來就是民眾的公共權利,
又不是民眾惡意破壞或不當使用,當然要賠償民眾的意外損失。
政府也在做品牌做形象,企業界怎能停滯不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