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工作需要,使用Sony TJ37已有3年,

但因電力不足及必須同時攜帶手機& PDA過於麻煩,

所以去年12月買AT&T(TYTN II)取代TJ37

TYTNII很不錯,當機次數與palm相比沒有比較多

但是每個月上網費用過高,因為常常機器自己就連上網路

所以選擇手機unlimited 上網費用,60 USD/month

前兩天在美國PDA網站看到軟體可以使用TYTN II 當無線分享器

(果真如此,以後就不需要申請網路了)

以前看過,如果拿TYTN II 當 USB modern,電信公司仍有辦法發現及收取費用

我的疑問是

如果真拿TYTN II 當無線分享器,使用筆電上網, 我會被charge額外的費用嗎?


先謝謝各位大大的回答,感激!

美國我不知道,台灣是不會收取額外的費用的。

因為你所使用的無限飆網,就是每個月無限時間、傳輸量的使用3G網路呀!
應該不會限制你要給手機上網還是PDA上網,甚至電腦上網喔!
Jason
知道答案了

自己試用過

無線分享AT&T是不會收取額外費用


WTF BB來美國波士頓14年, 40多歲還只能住爛公寓, 撿便宜貨.這就是你卑微的人生. Ur papa must be so proud, je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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