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公司業務需求,由我向7-11預購了2支HTC Touch Viva,但是不幸的是...發票和預購單都不見了.現在公司通融,只要我能於27日前提出文件證明,有預購單(預購沒買也可)或發票其中一項,就可以完成報帳程序.因為我算新人,剛到公司沒有超過三個月,這也算是嚴重的過失吧...所以希望各位好心的大大,若您或是身邊親友有發票或預購單,請好心提供並與我連絡...泣~謝謝.聯絡mail: mezunosa@yahoo.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