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iichilee wrote:
這問題很簡單,自己測試看看不就知道了?
經過測試後發現,i300在通話中啟動錄音筆功能後,
必須再自行按下開始錄音圖示按鈕才會開始通話側錄,
比系統預設的通話中按相機快門鈕多了一個步驟,
但是系統預設的通話側錄在錄音開始及結束時都會以震動提醒,
不過通話對方也會聽到此一震動聲音,容易讓人起疑。(不知是否能將震動提醒關閉?)
至於通話中啟動錄音筆功能進行電話側錄則不會有震動音提醒,
比較不容易為通話對方發現。
感謝老頭教我釣魚而非給我魚吃!
我覺得i300的說明書寫得太過簡要,字也太小。
很多功能或詳細操作步驟都要親自試過後才會比較清楚,
無法直接在說明書上找到明確答案,也缺乏索引功能,
這點建議集嘉能加以改進。
另外說明書中有提到,在某些國家你要使用通話錄音功能時必須先徵求對方同意,
否則即違反當地法令。不知是否有懂法律的朋友可以告知,
在台灣若是使用通話側錄功能進行蒐證是否會違反相關法律(在對方不知道你錄音的情況下),
如此所取得的錄音證據在法庭上是否算是違法證據而不具證據能力?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