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樓主說:
在威寶那邊的申請過程很明快,我也沒問太多,但是我都很仔細的看他給我看的
資料單張跟門號合約書,在沒看到什麼特別讓我卻步的條件之下,我就很快的付
錢了。
但是事實上樓主申辦門號時應該填寫過 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吧
也"很仔細看過" 申請書背面威寶電信 門號合約書
但是合約書裡裡面
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服務契約
奉交通部電信總局九十四年八月一日電信公字第09405057210號函核准
立契約書人: 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申請用戶本人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電信服務事宜,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並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務範圍arrow
第一條 甲方營業種類係提供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
第二條 本業務專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信之用。
第三條 本業務之營業區域由交通部核定為全國。
並不是想挑樓主毛病但是
合約書已經寫明,樓主也說仔細閱讀過了,這實在站不住腳阿
而且要退, 說真的, 店長當初也是盡他的努力去滿足你的要求. 這點他也做到了. 一支用過的手機要退, 他又是威寶門市的, 要銷這種貨的門路應該不多, 爾且賣二手機是比賣新的麻煩多了.
雖然版大也滿無辜的, 但是竟然不想用商家幫您配好的方案, 那真的自己的功課要做得充足一些, 版大既然知道要去研究手機, 怎麼沒想到去研究研究威寶呢? 研究他的服務, 收訊等, 多看些文章時, 應該就會耳聞到威寶是只有3G的. 威寶從來就沒有刻意隱瞞這個事實的.
顧客指定要那種型號店家也很盡責的幫你找來了,最多也只能說店家沒有熱心的告知你兩者無法合用,畢竟各式各樣的使用者很多,多的是那種想站威寶便宜,把開喜專案跟手機分開使用的人,如果當初是店家勸導引誘你買i300或是無法使用3g的手機,那當然是店家的問題,畢竟雙方是有簽訂合約的,簽訂合約的意思不就是說,雙方都已經了解合約的內容規範,並且同意嗎?
我想樓主也跟威寶談過多次,他們也並不是一口咬定你自己的問題,也都有想看看其他解決辦法了,樓主難道不能也想想自己也沒有注意i300的限制,而主動要求店家調貨媽?
當你不願吃虧的同時也替別人想一想,店家幫你調貨,錢都已經付給別人了,他還要回收你的手機,賣給誰呢,會不會賠錢呢,
事情發生了,誰都不願意,各退一步,才是解決之道
祝福樓主的事情能夠圓滿的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