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john wrote:
不要把台灣的消費者想...(恕刪)


何來欺騙消費者之嫌呢??是版大自己要辦那支手機的,並沒有欺騙之嫌喔!!頂多只是沒有義務告知威寶是間3G系統而已!!
看了很多大大的回文,我只是綜合大家的意見回覆一下。
因為之前做過很多研究,蠻喜歡 i300 這支手機的

做了很多功課,卻不了解威寶這家行動業者的特性,那表示功課還沒做足。
問題是,威寶沒有 GPRS 訊號的情況沒有登載在他的廣告 DM,也沒有在他的合約裡呈現

請看契約書的第三條
消費者並沒有義務去瞭解到這些細節

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服務契約
奉交通部電信總局九十四年八月一日電信公字第09405057210號函核准

立契約書人: 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申請用戶本人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電信服務事宜,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並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務範圍
第一條 甲方營業種類係提供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
第二條 本業務專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信之用。
第三條 本業務之營業區域由交通部核定為全國。

簽約之前總該了解契約書的細節吧?
造成手機跟門號無法搭配,形同瑕疵品,業者必須負瑕疵擔保!

瑕疵品的定義不是看單方面的,還要看威寶那邊的認定。
如果威寶不對他的通路商施壓,請他幫我換手機的話這樣對一個還在燒錢搶客戶的通訊商來說服務是相當差勁的!

樓主有提到因為這支手機不是威寶原本的促銷方案中的,所以要等手機同業幫他調機子過去威寶是向同業調貨既然不是通路商的貨要如何對通路商施壓?
就一個知道威寶只有3G訊號的人來說知道搭配手機時是不能隨便搭配的既然他被要求專案外的手機,就應該告知對方因為搭配非專案的手機會有無法使用的可能性,請對方警覺

這點的確是威寶的錯誤,要申訴也可以針對這點,但對方一開始已經釋出誠意要解決問題,樓主是否也要退一步呢?
我並沒有要求退費解約
我要求的是更換可以使用3G的手機,比方說CHT9100,N73
我裡面也提到我願意再多付兩三千元,這樣還不好嗎?

一開始說要店家提出不更換手機能填補樓主損失的方案,後面又要店家換手機,店家還真是難為啊,
而且難道你想買到別人退貨的產品嗎?用過的機子店家要賣誰?更何況是店家向同業調來的貨?
要一家只能配3G手機的行動業者賣2G的手機?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呢?

1.把i300賣掉或是留著給自己的2G門號用。
2.根據店家未盡告知義務這點跟店家或消保官爭取退租門號。
我也覺得是開版版主的問題較大,是你指定要i300店家也調給你了,你用了以後才問為什麼不能用3G門號,我想店家也很無奈吧.... 這種明明自己的疏失居多,還要跟人家戰鬥真搞不懂....
soda1234 wrote:
開文者的心態就好像是...(恕刪)



哈哈!!說的好,真好的比喻!!
johnkwl wrote:
vwlee , 可能...(恕刪)


消保法內容說到只有郵購跟推銷之商品才能享有7日內無條件退換貨之權利!!若是在實體店家購買的商品除非是瑕疵品,否則無法退換貨!!
"96年5月22日我打電話到威寶木柵特約服務中心,問他說請問 G.Smart i300 可不
可以搭威寶的門號,店長回答說可以"

以上這句話你沒錯~他也沒錯~因為手機搭門號一起辦理除了原系通商的套餐~通信行可以自行搭配組合~
除非威寶官方網站你有看清楚搭配內容(因為肯定是支援威寶系統的手機才會以套餐方式販售)

再來應該在店門口也會貼出相關套餐海報的~!因為你要求"指定機種"配威寶門號所以該店家自行將套餐拆開
販售~這是很普遍的現象~因為很多系統商搭配的手機自己也許不喜歡....

所以還是看你自己的決定了~你自己開版也有寫出"因為這支手機不是威寶原本的促銷方案中的,所以要等手機同業幫他調機子過去"~所以你可能當時也忘記了~

祝你能有圓滿結果了
ANYROAD 1 碳纖座管要換ANYROAD 2 鋁合金座管... 換跟賣都可以...請私訊唷... (正常使用痕跡...)
我想樓主這樣是站不住腳的,除非你有明確的證據能證明 "店家欺騙你說i300可以插威寶的卡打電話,所以才會買i300+威寶" ,否則實在不能都怪人家。

威寶的門號是3G系統,這一點在契約上是有載明(跟廣告有沒有寫無關),而你簽字便表示同意與接受。你說消費者沒有義務了解,這是不對的,你當然必須了解自己在簽的是什麼契約,這是你的權利跟義務喔,如果自己都不重視,其他人是不會管你的。

手機的部分,i300本來就只能使用gsm系統,這是它的"功能",銷售的店家並沒有告知或介紹產品功能的義務。就像你去買手機、數位相機什麼的,店家未必會主動告訴你這是不是3G手機、相機多少畫素、螢幕多大等等。
很多都是得要 "你自己看"。

最後再回來,因為你現在的門號又沒有發生問題,手機又沒有瑕疵,所以你很難去要求店家什麼。
如果你認為當初店家騙你"i300可以插威寶的卡打電話",那你可能必須要負責舉證(錄音...),否則店家也可以說是你當初問法不對,他以為你是想一個3G門號綁一支GSM手機一起買。

畢竟門號約是你自己簽的,手機也是你自己掏錢買的,你又沒有證據證明兩者的必然關聯性。

要不然你可以試著向威寶反應,表示特約門市不專業造成你的困擾與不便,看有沒有比較好的處理辦法。
johnkwl wrote:
vwlee , 可能...(恕刪)


就像你說的

回文的目的是給需要幫助的人有解決的方法

但你提供的資訊不僅幫不到忙

反而徒增困擾

網路上的資訊何其多

回文之前若是能確實查證一下自己引述的建議

是否屬實

當然是對開帖者的一個重要幫助

若是以訛傳訛的誤用資訊

那還是省省吧 別浪費你打字的時間
指名車商買了一台柴油車,加了汽油再回過來說這台車為什麼不能加汽油?
說要退車,那請問一下退的那台車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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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寶戰鬥事件簿

96年5月22日我打電話到威寶木柵特約服務中心,問他說請問 G.Smart i300 可不
可以威寶的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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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來了,你是問可不可以"搭",不是可不可以"用"!
很多人有兩三個門號,互相洗機子這也是很正常的!
(之前我用台哥大號碼搭中華電信K610I)
板主,多想想吧!
我想你還是去向消基會申訴看看吧...以我來看...威寶如此的方案...內容...的確有可能會誘使日後發生糾紛之可能...此外...威寶係屬電信業者...在該專業領域內應盡行該注意義務...並且導致的損失應由電信業者承擔...因為畢竟該電信業者較有能力也較有可能預知或評估該風險之存在...
結論....我想你還是去向消基會申訴看看...當然申訴方向能儘量朝向被欺騙為佳...一般人手機搭配該電信業者之門號應該都是要使用該電信服務....除非像仿間有利用申辦門號來折扣購買家電等可知悉該目的是在取得該折扣而非以使用電信服務為主...既然你是以使用該手機並威寶電信服務為期待進而申辦...威寶自應為其過失所造成的損失負責....我想你可以朝以上所述之方向去申訴你的權利...希望對你有幫助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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