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是防小人的,就如同很久前的新聞,
某婦人在速食店買了一杯熱飲,結果被燙傷了,
結果告到法院還勝訴,在我們來看,
你知道自己買了什麼,杯子上也寫了很燙請小心!
難道要先幫你吹涼了再交給你嗎?倒時候你又說不夠熱來告我,
當然也有些保固條款不是很合理,像主機板廠商把氧化判定為人損,
但有時候,明明2台一樣的電腦,硬體都一樣,使用的範圍都差不多,
但可能其中一台,用了快一年,主機板就壞了,送修判定氧化是人損,
另一台用到過保都沒事,這該怎麼說,但或許有人住海邊(是真的海邊),
空氣溼度及鹽分都很高,如果沒有加強防護,金屬的東西,
沒多久就氧化了,要是有人一年內就因為這樣送修3次,
我想廠商也會吃不消,另外還有手機,開車不能使用手持式手機是規定,
如果開車講手機發生意外,廠商當然完全沒有責任,
但如果走路時講手機,不小心撞到東西受傷了,要怪手機廠商還是電信公司,
或者是放東西的人?當然!台灣不是一個好訴訟的地方!
但很多產品是行銷全球的!雖然某些地方的人不太會鑽規定的漏洞,
但確很喜歡訴訟,我想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或許規定在世界各地都一樣,但處理的方式卻各地不見得相同,
不是每個地方的警察都會把闖紅燈改成未帶駕照的罰單!
所以!能不能換,划不划算,由廠商去判斷,
只要東西有問題,就交給廠商處理,收費看合不合理!
合理就沒話說!不合理當然就要申訴找幫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