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錢要有術那些法律條文沒太多人在意, 大家在乎的是初衷原先大家上傳景點是要無私分享給大眾最後卻發現有人將其集結為冊, 並僅供特定品牌使用,商業利益考量)那跟欺騙有何不同景點書基本上是要花錢去取得授權的(所以應該是Garmin要去負責的)M01本就不該提供景點書給任一專一品牌限用因為M01的所有景點資訊來源皆是無償來自眾網友所上傳分享的不用說那些法律條文的字眼(許多的是鑽些法律小漏洞)應該是那些主事著要捫心自問自己的心, 當初設計景點上傳的本意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