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晚一時興起,想開著車去逛個士林夜市,也知道承德路上快要上承德橋間往士林方向有個測速照相限速50KM(GARMIN有顯示)!!!
所以我就保持40KM在快車道 (標示星星處 | |*| | )慢慢開,當時兩旁和前後方也都沒車,但在我一過紅綠燈和上橋之間,忽然閃光一閃後,就有一台機車從最內側車道 (標示箭頭處 |^|*| | )(我的左邊呼蕭而過估計有60KM以上)再切入我前方上橋而去!
所以我想問 警察看到了兩車入鏡會不會認為是我超速而開我罰單(PS 我確定我40公里游走)
vsalex wrote:
據我所知
超速照相是依照前後輪通過測速線圈的瞬間速度來判定有無超速,並不是以重量來做測量,而機車除非是在線圈範圍外,否則照相機會根據觸動的車道線圈來做判斷,並將車道別列在測速照相相片上的標示列中。所以並不是兩車並行就無法判斷哪一部車違規喔!
如果超速照相是用地面的線圈做感應,那裝置在郊區或兩路口中間沒有感應線圈的地方該如何測速?
員警執勤時的三角架又是利用什麼測速?
扣除雷射槍,這些都是利用電波反射達到測速的的方式(好像是都卜勒原理),這樣裝設及維護也都比較方便.
所以有些可以收到電波的高檔測速照相偵測器(非一般用地瓜機),就是收集前方反射回來的訊號而得知前方有測速照相.
如果四處空曠無車,這就會收不到,轉而使用地瓜機的方式告知.
而郊區或兩路口中間這些地方去看,大都沒有(挖路注意感應線圈)的標示牌,
所以初步認定這些不是用地面感應線圈的方式測速;
當然兩路口中間還是有些地方有感應線圈但沒有照相機,因為這些都是測車流量的而設的,所以比較大片(跟路口的不一樣)。
至於路口的感應線圈是用重量還是感應,不是很清楚;但用重量的方式,長期壓迫,難免容易損壞,所以感應方式會比較好。
有空可以站在路口看,郊區的都是超速拍一張.
路口的一般超速會拍一張,不超速闖紅燈會拍兩張;
超速闖紅燈會拍兩張,這份會怎麼算可能就要問一下懂的大大們了.
其實應該也很清楚,如果上面有速度就是超速,照片中又有紅燈,應該可以再加闖紅燈這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