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交通法規有規定DVD於D檔或是R檔必需無法觀看影音(沒記錯的話)
剛詢問Garmin
7190目前無法符合驗車規定
內部也還再評估(這有什麼好評估,這是法律規定耶)
Garmin新機怎麼會生產出無法通過台灣法律的機器呢??
calan1213 wrote:
現在交通法規有規定D...(恕刪)
它是可以輸出至後枕螢幕上
也就是前座導航,後座欣賞多媒體
網上有祐晟阿斌網兄說到加裝一個開關可以解決
交通部正式公告,即日起,所有汽車駕駛禁止操作和觀看車內前座的DVD或電視等娛樂設備,若安置在前座椅背、非駕駛視線可及範圍則不限。
路政司解釋,裝在前座椅背、駕駛視線外的娛樂設備不必連動,後座乘客還是可以看。

看來交通部的法令也不是很完善,只說驗車不過,但卻沒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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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罰則:無,但發生意外時將列入肇事責任。
緩衝條款:2013年元旦起,車上電視或DVD等娛樂視訊設備應與換檔設備連動,車子前進後退時,螢幕應自動關閉,列為汽車檢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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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ot.gov.tw/fp.asp?xItem=606298&ctNode=2016&mp=1
廠商和駕駛該如何做?太多模糊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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