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申請移至資源回收桶中


原來01也跟現在政府一樣,喜歡搞陰謀論
首先我還是要感謝站長努力的經營和所有廣大網友無私的分享

其實這個問題已經存在很久,我相信有許多網友也是敢恕不敢言,今天既有人有開了
第一槍,我們應該想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是把問題歸給某一方。

沒有事情是十全十美的大家都有責任。今天你的權利大,那你就多出點力來解決這個
問題;你的權利小,那你就多找幾個人來幫你出聲。今日01權利大,網友權利小,但
權利大並不代表他錯的多,今天這個局面大家都要負責。

就我看到大家的討論我整理一下我所了解的一些問題。

1.版權:這個部份可能站長要費心了,因為01的許多一流的文章是來自於無私的網友,
他們的心血該怎麼算。
2.經費:架站的經費該如何解決,費用這部份是否應該更透明讓大家知道到底有多大
負擔,這樣子大家也不會有一些閒言閒語。
3.分享:分享是所有網友將心血放在網路上的原則,這個原則是這個問題的核心,大家
該如何取個平衡。

小弟我的一些心得,只希望大家能夠以解決問題為出發點來討論,而不是怪罪,今日01
或許因為這個問題而更加強大。

雖然這些我非專業
也希望有專業的來指正.文章同步發文於GARMIN版
如有錯誤請指正

當初在M01 po景點時..就已經間接授權給M01處理
也就是說版權雖然還是發文者
但是M01只要不是商業用途.就可以使用

今天雖然只分享了GARMIN的景點書
但是這是M01匯集及編輯的景點書..也就是說在景點書這方面
整個景點書編輯著作權是屬於GARMIN
而各篇文章是眾多版友在Po文時就順便授權給GARMIN編輯使用

今天M01做出來的景點書是GARMIN格式
但是不收錢,也不限制僅有VIP下載
實在看不出來商業用途在哪裡 ?

例如一套軟體有作者寫出來是Windows版
但是MAC使用者就可以不問作者去改成MAC版嗎 ?
而我們可以說那位作者免費提供Windows版是跟微軟有掛勾嗎?

當然這些假設都是不對的

既然TOMTOM版友有意思要將一套軟體改格式
(我們這樣子說比較清楚一點.這個POI可以算是一個外掛程式)

而內容授權也都沒問題.各篇文章著作權依舊在各篇作者手上
但已經授權給M01彙整起來..而整理出來的的這個外掛POI
是GARMIN格式... 也就是說
M01在這方面是沒什麼太大問題的..站的住腳

而蔣大說的也沒錯
要將Windows軟體改成MAC軟體..當然要先問過程式撰寫人
也就是M01官方....
TOMTOM已經算是跨系統了...絕對沒有任何理由在不經過詢問下
就直接拿去修改使用

這是違反著作權的

因為各個分享者分別屬有著作權
也就是說..當TOMTOM使用者要拿去用時
須先徵求每篇文章著作人授權使用
如果不想一個一個問
那也要問M01這個直接拿到授權的單位
才能全部包過去使用

無論怎麼看..TOMTOM使用者直接改景點書
沒有詢問徵求書面同意下..就是違反了著作權

也就是說此次事件.M01是站的住腳的

但是TOMTOM使用者也可以提出意見
既然文章撰寫者是授權給M01使用.也就是說
M01不可以壟斷單在單一作業系統下發行

因為其他系統使用者無法順利取得文章授權
而M01是目前唯一取得文章授權的單位

如果只發在一個系統下..那很明顯就是壟斷


當然今天局面是M01贏面大
因為TOMTOM使用者不是用第二點去投訴
而是使用站不住腳的第一點去投訴

很可惜...
繼續玩下去...輸的恐怕不是M01

但因為M01是靠各位版友分享起家的
所以息事寧人的做法也是可能出現的

就是大家都吃不到...

恭喜各位....都沒好處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其實我覺得這件事情會發展起來還有現在的後續發展

主要還是tomtom本身並不重視景點書方面的規劃吧

tomtom忽略景點書的優點, 也無心要發展

才會使得站友需要自力救濟把本站的景點以類似Garmin用的景點書方法重製來給大家使用

這方面的版權問題暫且不談.


如果tomtom跟Garmin一樣跟站方一起合作編輯屬於tomtom專屬的景點書, 一樣使用本站的景點資源的話, 我想一點問題也就沒有了.


不過tomtom本身在台灣只是一間代理商, 我想這方面的合作大概是不用想了.


這點比起生產基地在台灣的Garmin且蠻重視台灣市場的情況下, tomtom在靈活度上面可以說是差異不小.



我想不管未來發展如何, 使用tomtom的網友還是要繼續忍耐地圖更新慢以及只能自力救濟搞景點書了
yuxian wrote:
今天M01做出來的景點書是GARMIN格式
但是不收錢,也不限制僅有VIP下載
實在看不出來商業用途在哪裡 ?


如果只限GARMIN機器能用,GARMIN拿景點書來做為賣點
那算嗎?

yuxian wrote: 無論怎麼看..TOMTOM使用者直接改景點書
沒有詢問徵求書面同意下..就是違反了著作權


是不是直接修改01景點書直得商確哦!如果是自行收集每篇網友的資料呢?
文章可以給01利用在"非商業"用途,但"版權還是在原作者身上"。
如果不是直接修改01,其實大大很多論點行不通,大家現在就是在爭如果自行
收集網友分享的資料為何影響01版權,如果分享網友都沒說話了,那01說話是
否有討論的空間呢?
個人的看法是

1.
01編輯後做出來的"01景點書"檔案
個人支持01是擁有編輯著作權的

而各個景點的"名稱","地址","座標位置"
是否也屬於01的著作權?
這點個人持保留態度
(那像測速照相, 全國便利商店位置...等
是否去查出座標位置的人就擁有著作權?
po上01就歸01所擁有?)

2.
基於第1點的看法
個人認為關鍵在於
製作01景點for tomtom的大大
(或給任何其他廠牌導航使用的)
製作的sorce是什麼
若是直接拿"01景點書檔案"來轉檔或複製,修改
那很可能確是侵犯了01的著作權

若是單純使用各網友分享景點之 名稱 地址 座標等"資訊"
收集製作為tomtom的景點分類檔案
應不至於有侵權的問題


僅個人意見 看法
與大家互相研究 參考
mhlee wrote:
訂閱下來看後續......(恕刪)


你這樣會被刪掉喔!有mark等於沒mark,第二句就是被認定灌水的關鍵喔!
嘿!幫我擦大便的那位仁兄,Mobile01感謝您~
TOMTOM 那邊的諸葛彬等人有向作享的會員們拿過到授權嗎? 有拿到嗎?

有人可以回應一下嗎?
poyangsu wrote:
而各個景點的"名稱","地址","座標位置"
是否也屬於01的著作權?
這點個人持保留態度
(那像測速照相, 全國便利商店位置...等
是否去查出座標位置的人就擁有著作權?
po上01就歸01所擁有?)

單一或者是類似你說全國便利商店等..
的確是不侵權的

但看來今天M01的不能這樣子算

依照著作權法第七條第一項
"就資料之選擇及編排具有創作性者為編輯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

市面上無同性質的整理成冊的景點書
而M01用他特殊的編排方式整理所有景點

也就是說在所有資料的整理下有其特殊性.

那麼M01的的確確擁有的是"編輯著作權"
那如果扣掉文字介紹以及圖片
那也不需要徵求其他分享者的授權
而只需要M01的授權

整個M01景點書是以資料統整為主的話.那麼文字及圖片介紹雖然著作權分屬於分享者
可是整本景點書因為經過授權加以整理後出輯..
也就是說..M01握有絕對的"編輯著作權"

我相信蔣大在發言前已經做好所有資料準備以及蒐證了

慎之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01對於~網路上大家的文章~有特別的選擇方式或獨創性嗎?
對於座標點有特別有新意或獨創的方式嗎?
大家分享的原文,作著權人仍是那些分享的人,01收集整理
的那~一整部~景點書他才是著作權人哦!

第七條 就資料之選擇及編排具有創作性者為編輯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01景點書)
編輯著作之保護,對其所收編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網路上分享的大大)

就算01座標有特別的統整法,如果是參考原文而非景點書呢?原文只有一個座標因該沒特別的統整吧?
放在01上的全都變成01的嗎?著作權人是誰?01可以不用著作權人同意就可以使用,但不代表01就變
成著作權人吧?更何況有沒有用在~商業用途上~都還沒定論呢!

資料來源就非得~01景點書~嗎?或許是參考原文!

經緯度和地址這種東西是同一類吧,沒什麼著作權可言,就像總統府地址在哪全國都可以知道,達美
樂的電話誰都可以知道,不如能因為中華電信所編的電話薄裡有達美樂,我的網誌上就不能放達美樂
電話吧,那些都是公開的資訊。

其實大家並不反對01給某些廠商一些特別的待遇,因為那些廠商提供給01不少幫助,這些大家
沒話說。

但今日某些大大把一些~前人的辛苦成果~分享給大家,但想不到卻得到了一些大家所不能接受的結果
這是大想所不想見到的。

我對法律不熟,我也不知道要引用多少法條,文理解釋、法理解釋我也不清楚,但我只知道那些分享出
來的大大不會希望只有某些特定人才有辦法使用到他們的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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