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申請移至資源回收桶中


humour wrote:
(恕刪)
....
要不然請你閉嘴,或是滾出這個地方!

站方在蔣大說不再回應之後
難道真的對後續沒有更詳盡的答覆和解釋嗎
或者等的就是上面網兄的這類正義之言?

我沒用tomtom或garmin,所以我不會要別人給我整理一份資料
但是其他在01討論區裡的網友分享,其所有權的歸屬,是我比較在意的
希望站方由這次的事件討論
再有一個完善的回應
yuxian wrote:
因為既然知道引用的是M01所整理的景點書..
既然知道M01整理是大家分享的東西
而M01也有再版友發文時提醒就是授權給M01使用..
不同意就不會發文.

那前面都沒問題了.....(恕刪)


請大大看看本討論串第一頁的幾篇
正好就是關於大大引用並"十分肯定"的認定景點檔製作大大已經違反的"編輯著作權"法條
景點檔製作大大 於本討論串開始po文時就告知
檔案來源不是引用站方製作的"01景點書"檔案
而是網友另行徵原著作同意自行編輯的 但站方大大並不理會 (而您也跟著不理會?)

所以我才說要有證據證明
侵權才能成立
而不是一開始就認定侵權(或跟著人云亦云)
就拿著法條入人於罪

當然有證據有錯就要認
沒證據就要還人家清白

poyangsu wrote:
請大大看看本討論串第一頁的幾篇
正好就是關於大大引用並"十分肯定"的認定景點檔製作大大已經違反的"編輯著作權"法條
景點檔製作大大 於本討論串開始po文時就告知
檔案來源不是引用站方製作的"01景點書"檔案
而是網友另行徵原著作同意自行編輯的 但站方大大並不理會 (而您也跟著不理會?)


有個問題想問
該網友說徵得原作者同意...這我同意
問題是M01上百篇文章
有取的上百個作者同意嗎??
還是部分作者同意就可以代表全部
原則上在這邊發文章基本就同意M01有基本的使用和修改權吧

如果沒有取得原作者同意...所提供的檔案有M01相同景點資訊內容和照片
這可能就有爭議

還是沒有取得就沒有該資訊內容
如果這樣網友可能站得住腳

(抱歉我沒有使用過我不清楚網友有哪些作者的同意..有哪些景點內容)

我看那麼久想弄清楚這件事和後續

同步發表於GARMIN版討論文章
yawshan wrote:
所提供的檔案有M01相同景點資訊內容和照片
這可能就有爭議


大大
有下載到的大家都知道
其中基本上就是店名, 電話, 座標等資訊 (這些都算是公開資訊)
照片跟經驗感想是沒有在內的.
而且在前同版的另一篇"傳說" 的 post 中
有提到有原始網友的授權

如果硬要說有侵權
那可能是有使用 Mobile 01 的小惡魔圖
如果站方硬要說"01 景點書" 這個名稱有侵權,
恐怕也站不住腳, 書名好像是不能申請 copyright ???
就如大學上"高等經濟學" 如是王教授寫的
如果李教授也要出一本"高等經濟學" 難道王教授要去告李教授?
說李教授抄他的書名?

這兒即然是商業網站
那就對下載者收點費用
如 Garmin, Papago 有廠商讚助
如下載一次景點書, 收五元
Tomtom 因為沒有可是也分享資源所以收個 7 元
發新景點的大大可以免費下載五次 以茲感謝等等的方式
其實只要價格合理
很多人應該還是會參與
拿 RIAA 跟 iTune store 來說吧
RIAA 到今天還在說MP3 怎麽, 非法下載的猖獗等等
可是又不努力的幫大家找平台
iTune store, 從開張到十個月後, 就經賣出十億首歌
現在有DRM FREE 的版本多 .40 美金
可是用 .99 買有DRM 的人還是大有人在
遇到問題時應該是要找出路
而不是關起門來
把所有的 options 都給抹殺掉了

如果大家的資源都無法分享
那 PDA + GPS 中的
GPS 是否該拿掉?
yawshan wrote:
有個問題想問該網友說...(恕刪)


01雖然有編輯著作權,但是01有徵求所有發布景點的網友讓01將景點書用來做商業活動嗎???

這就有待商確了!!!
不知道有誰手上的 GPS 可以每次定位『同一個位置』都精準到小數點以下都一模一樣~總之就繼續各說各話吧,除非有某一方直接訴諸法律,否則大概就是這樣了~
歡迎使用 FON_IS_FUN 連線囉~~
路過,忍不住想發表一下自己的意見

一路看下來,上面有許多大大發表了不同的意見,包含法律上的專業見解
小弟不懂太深奧的法律
小弟認為,法律的見解僅是次要
最重要的,站方應該要回歸到問題的原點
是什麼精神讓01發展茁壯?是什麼讓01有今天成就?
我想絕對不是所謂的"商業經營成果"!!

當站方為了商業經營,而有可能違背到01發展茁壯的根基時
站方應該如何處理,這才是重點!!
如果違背到這個精神的時候
即使01打贏了司法官司,那又如何?
贏了面子,但卻很可能輸掉一堆裡子
站方是否應該要好好的再思考一下??

話說回來,蔣大的個性還是一點都沒變啊!!
脾氣是否應該要再改一下,圓融一點??

樓下請繼續..
小弟先假設分享景點之網友
應是抱持著與願所有01網友分享的精神而分享
也了解到站方經營之困難與必要
因此同意在不影響擁有其版權之權利下,授權站方自行編輯、使用在商業或非商業之用途

因此站方與廠商合作編輯後分享之成果,方便使用者在專屬機器上使用,能造成三方皆贏,皆大歡喜
(使用者用得開心、廠商提高銷售量與口碑、站方因而得到些許贊助,減緩營運財務壓力)

但01其他廠牌之使用者,自行取得分享者同意後,整理編輯後,分享成果提供給01網友使用並不做商業之用途,我想這也是一種分享之精神,應該也是回饋給01的一種表現,站方似乎能站在樂觀其成的角度上看待
(而且我想使用過的網友或許更能感受到其便利性,下次購買時,會優先考慮有主動提供此服務之廠牌也不一定)

當然前提不能拿站方與廠商合作所製作之成果,編輯處理而來


我不知道我的想法有沒有錯



我覺得爭議的應該是藍色線的部分

M01原始資料應該是M01有權限使用
M01轉換出來garmin格式也應該是m01專有智慧財產權吧

如果有錯請提出

以上只是我的想法

大大您可能沒看到這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30&t=499841&p=27
第 405 帖

"4. 美其名 Mobile 01 景點 的名稱說法,問題可大可小有嫖竊之嫌,是不是改名稱即可,不再為01打廣告.
如果連Wei_1144大大辛苦整理的自煉資料,都屬於Mobile 01 擁有,那誰人將為會員服務,

8. 自始至終 吾等認為同為01會員,使用站內Wei_1144大大授權同意資料,
實無抵觸嫖竊Mobile 01景點書之嫌,如果有....,則在此網站中每一個人都有.....。
"


所以是從原始持有人 Wei_1144 大大手上拿到
跟 01 官方所宣稱的有點出入吧?

所以您畫的線不太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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