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0106 wrote:
可是公司的開支分攤就是要那麼多..
你說賺什麼? 台灣整個市場可能沒有一個國際購物網站(amazon之類)的兩成..
賣低了, 說不定連台灣分公司都養不起....
論起雙A, 那其他筆電廠商根本就是搶劫了..
我就說, 覺得好賺就自己下去, 就像一堆人不相信光華店家並沒有暴利..
去做就知道......(恕刪)
美國的整個管銷成本又不知道貴過台灣多少倍. 這個因素也要考慮進去才行啊.
你說的因素我懂...我說的因素也是事實. 就是我沒經營過台灣跟美國的銷售系統, 在此無法來量化成本上的差異.
不過要是你看過美國的租金, 人事費用等固定開支後, 你搞不好會偷笑台灣真是太便宜了.
還有, 我很早前就知道電子零售業跟傳統的菜市場形態差不多...賺的都是薄利...
現在在討論的是為何有辦法做到跟美國差不多價錢的事, 國內的廠商不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