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wang wrote:
lpc5056先生
別再牽拖
東拉西扯,固左右而言他
)
沒有顧左右而言他,智慧財產權並不是只有PC上的軟體才是,其它軟體就不是...
個人之所以提出CD/DVD/MP3之類相同軟體的意義在於要您老人家仔細思考一下,是否真的完完全全尊重智慧財產權,在口氣如此不好的質疑別人時,自己要先完完全全站的住腳...
不巧,弟不下載MP3,轉成MP3格式全都是自己買的CD...家中CD不敢說都沒拷貝,但近幾年來的確沒拷貝,"真金白銀"陸陸續續花了幾十萬在八、九百片的CD上...
不敢說完完全全尊重智慧財產權,但起碼很尊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