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L應該重視危機處理 將危機化作轉機(本文有修改)

Jerry Ayu wrote:
這位大大,你一定沒讀...(恕刪)


不當得利是民事上的概念
而構不構成罪應該是要看情狀符不符合刑事法上的犯罪構成要件吧
犯罪的形成如果有牽涉到民法上的不當得利,是民事上須否返還的問題
但行為只要符合各種刑事法上犯罪構成要件就是犯罪
難道一個人偷竊後把東西還回去就不算偷竊罪嗎?
A不當得利不代表他就犯罪
但A如果偷竊一萬元,那他是負擔刑法上竊盜罪+民事上的不當得利返還
不管最後他這一萬元是還的出來還是還不出來都是竊盜啊!!
所以不當得利返不返還跟有沒有罪我想是不存在等號關係的....
h249742 wrote:
聽說這次的筆電事件有...(恕刪)

你這則就是 錯誤報導..
不是 7千台 3.6億
是 鄉民 出包~~定錯台 定到 M6400 去了.. 媒體亂亂報
★電腦狂◆jdli:時間多捐獻給自己的技術跟修養,網路上的名聲就跟packet依樣,傳過水無痕

xpuser wrote:
就像山寨的東西會流行一樣 明明就是仿冒品 質感又不好


沒有喔~~~
山寨的東西便宜又好用喔!!!

一樣的320k

一樣的iphone介面 還能選配...

大陸人的想法...
既然研發出來了...幹嗎偷藏...幹嗎再浪費資源與人力去研發...有錢大家賺
xpuser wrote:
說真的 多把時間關心該關心的人們才是最重要的 而不是一整天都把時間泡在討論串裡面
真的覺得這個社會生病了 而且生病很久了
就像山寨的東西會流行一樣 明明就是仿冒品 質感又不好

多把時間關心家人 關心需要關心的朋友 付出愛心而不是仇恨
偏激不是這個社會需要的...(恕刪)



我認同你的說法
所以我只針對你自己說的話
引用你的話送給你
去做應該做的事沒必要在回了
史奴符比 wrote:
如果我去ATM領10...(恕刪)


你的存款單或匯款單是寫多少金額?(應該就是你回執?)

若寫300.000 你拿30.000 那員工本身的疏失,錢都能點成這樣.
因為電腦的帳 跟你寫的不同, 電腦 total 少27萬 .不過都是以客戶寫的單據為優先
打電話只是能請主管核消電腦的依據.不至於要賠

若是30.000 你拿300.000 除非存款單看錯,行員點錯,不然實際你只存30.000

重點是你寫的存單(有您的筆跡)
之後沖帳,才能抓帳..便知那個櫃員有錯
ATM鈔票吐得太多
是要追回的,不然你會吃官司.

轉帳錯好像也可以.
小弟忘了....
女人要放棄一個好人只需要一個理由,但是要放棄一個壞男人要100個理由!
Marks wrote:
ATM鈔票吐得太多是...(恕刪)


轉帳錯?追回??
那…行之有年的詐騙案,真的就不會賺那麼多錢了

若是atm 轉帳需隔1個小時才入對方帳戶(之間可取消)…會不會不方便啊?

但也能防詐騙案的發生,反正這些事留給以後的金融業去想了
一個是交易 (以錢換物)
一個是領存 (不屬於交易)

你怎會扯在一起 !!!

交易是你情我願 (Dell 放上價格並不是別人逼他的, 不然要提出證據)
領存有相互信任關係 (信任問題一但被破壞, 要借法律管制)

回去好好多修幾年吧~~

xhgpse0928 wrote:
轉帳錯?追回??那…...(恕刪)

轉帳錯是可以要求退回,但那是一般正常人的帳戶,如果不退回有可能被封鎖,
會很麻煩。但詐騙集團的帳戶都是直接把錢領走,留個人頭空帳戶也不怕你封。
opqaa wrote:
我講另一個方面的感覺...(恕刪)


持續上一回:opqaa

看了很多各位專家的討論後

有一篇表示說消基會需有官員壓力才會出招.那這次消基會出招也是有官員出面囉!

消基會自己的立場都不明確了.該如何保障我門消費者呢?
(起麻也跟台灣區DELL公司協商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吧!).啥都不會.還跟消費者一起起鬨.說DELL賠償不夠.沒誠義
真是的...祈福以後相關公司不要在KEY錯價格了.台灣制度法源須在進步一點.啊摩怎麼到現在沒人去提告等事件
我在想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美國...歐洲等國...她們的法律超嚴格....只要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時.該昌賞須負起最大的責任等保護消費者吧???(我在想..沒有根據)

另外一點.很多大大都提到的:很多買家就是要一直堅那個標錯價格的神奇網頁.DELL已經表示自己的錯.很有誠意賠給買家一些補償.買家就是不願意.就是堅持要那個便宜的價格買到.買家吃一點虧.佔到便宜也不錯(還有補償券)
其實老早以前就已經有一首歌是這樣唱的:朋友塔朋友.人生像海水.好歹目一呢.吃虧就是佔便宜.計較計較要創什麼。
你說是不是呢?
我一直沒提到個人資料外洩這一環.因為我覺的其實又不是只有發生在DELL身上.
大家都會在意的話以後就不要申請有的沒的.信用卡.金融卡.保險.履歷.優遊卡.公車卡.註冊各大知名網站會員.反正你申請的時候.一定都會附上個人相關資料.你在意就不要申請..以後網購.等一律用現金.
我不願意提個人資料的原因.就是這樣.

再一次重申:消基會等相關單位.需做好寶帳消費者權益.不要再等官員出來了.啊膜會變成 -消費沒保障全意在哪基金會

敬上

以上言語如您不認同請不要見怪.請給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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