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L烏龍事件未來不再發生?

法令的制定都是根據社會公義
或是為了維護大多數人的利益來考量
如果不可行自然不會通過
那些為了個人利益所說似是而非的理論
當然不可能被接受的
你我都討厭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那......你會去做嗎
juddy007 wrote:
法令的制定都是根據社會公義
或是為了維護大多數人的利益來考量
如果不可行自然不會通過
那些為了個人利益所說似是而非的理論
當然不可能被接受的


然而沒有跟根據社會公義來制定的法令,也多的數不清。


不過跟現在所討論的法令無關
離題離很大
saokie wrote:
我也無法了解
標錯價一看就錯了無法立即修正 連續兩次 時間一次比一次久(誤判為是真的機率低還是高?)


這個如果是買戴爾股票的人樂見的 那就支持吧


跟你說你不懂股東權益,你還來說買DELL的股票?

你要不要買張股票試看看?繳點學費?還是去上個課,學點會計及經營的?

DELL的股東不會支持賠個上億上兆的給投機客,只因為某個人貼標價的時候少貼一個零!你要不要順便找本書來看看董事及總經理的職責?

姑且不說這是一個多麼龐大的交易平台及系統,發現錯誤也是要花時間釐清責任,了解問題點。第一次錯了,找到明顯的答案,改正。很快的第二次又錯了,那他就要進行全面的調查及研究。為什麼會花時間,因為他謹慎。

為什麼你不懂,因為你不學無術。為什麼你自以為是,知錯不改?
KenKuo wrote:
大大就息怒吧這年頭很...(恕刪)


您知道嗎,我是學生的時候,敬師長,敬父母,敬兄長,公民道德從小灌輸到出社會、進公司。

年輕時血氣方剛,但還是有禮義廉恥做我為人處世的準則。

現代自我主義高漲,未受到挑戰的輿論可以經由媒體24小時的不間斷傳播而積非成是。

更火上加油的是政府為了便民,大開方便之門,讓任何有意見的人都可以找到尋求舞台的政客,藉媒體以片面之詞煽動無知無辜的鄉民。逼走了鞠躬盡瘁的人民官,為的是什麼?

現在要逼走優質商戶?等他們畢業找工作才知錯就太晚了。等他們做世界公民才發現被世界唾棄就太晚了。等他們成為國家的中流砥柱的時候才知錯就太晚了。

saokie wrote:
哈 到底是人心比較...(恕刪)


像閣下這種沒出社會的...

整天就幻想社會黑暗... 但是怎樣黑暗法, 可以怎犘黑暗倒搞不清楚...
用想像來黑暗倒是比較快....
社會黑暗是事實, 但是它還是有一定規則去走, 不是無限上綱地去強調某方面的權利或自由...

因為你就是不懂, 你不知道廠商惡搞是拿自己商譽開玩笑, 那是損人不利己, 完全得不償失的....
我建議你去經營一家公司(當然不是詐騙公司..), 去體會一下商譽及信用的難建立及可貴...
因為你不曾自己經營, 也不願認真去了解, 所以你講出這種高中程度的幼稚說法...

外國之所以不必去訂定這種法律...
就是他們國民道德和良知在我們之上, 很少認為這種事要找廠商猛打...
拿不到便宜貨笑笑就算, 台灣則否, 一堆人不是強調合約有效, 就是說廠商詐騙個人資料等莫名其妙的想法..
以台灣的消費環境, 才需要去防止Dell跟HOLA這類案件一再發生, 而且越鬧越大....
就像某地方老是有人丟垃圾, 才要立個禁倒垃圾的牌子這種事...

市場經濟下市場決定一切, 廠商可以惡搞你也可以不買, 沒有損失, 它有不正確資訊政府可以像不實廣告般開罰..
廠商跟人一樣, 可以被允許犯錯的, 但市場消費者不可能無限制忍受, 且市場資訊是透明的...
你可以一次賣機票呼籠消費者, 兩次道歉, 你看三次後就算有人敢買敢下單,整個營運早就一落千丈..
可以準備關門大吉了? 你是一個經營者, 這是你要的結果??? 你不懂事,. 你不知道經營失敗..
面對鉅額負債和虧損, 被逼債跑路的痛苦, 就算是像Dell這種大公司, 營運不佳太久, 後果一樣很悲慘...
除非腦袋不正常, 沒有人會刻意去用你說的方式去經營事業,

Dell之所以沒有倒或嚴重傷害, 是因為它的出包只佔所有交易極小一部份...
至少到目前為止, 大部份(99.999%)消費者都還是認同Dell的, 也認為Dell只是單純出錯...
尚可原諒及繼續信任... 況且其實標錯價本身, 消費者幾乎談不上實質損失, 這也是網路交易常態....
像台灣這種拿著網路交易安全的正義旗幟, 對廠商窮追猛打的鄉民們, 根本只是國際笑柄...

坦白說, 就算只有高中程度, 也該能聽得進話, 明白事理了.....
原來不懂沒關係, 講後應該懂了... 世上的事情就不是你認為怎樣就會怎樣...
尤其是沒有實務經驗, 也未經世事磨練的人, 更不可能對事情做出正確判斷...
閣下所缺就是這些, 所以你會把不會發生或是不可能常態發生的事, 當成未來式來說嘴...









inoue555 wrote:
我對DELL的東西可是一點興趣也沒有,
就事論事,並非偏袒廠商。

廠商出包絕對該罵,但是連該給的一點合理保護措施都要反對,
這就太沒道理了。

看不下去了
你有說一句DELL不對嗎?有嗎???????????????????????????????????????????????????????????????????????????????????????????????????????????????????????????????????????????????????????????
動不動就說人的道德低落,對一佪正常想買的人我那知道是促銷還是有問題
事後有人真有誠意處理問題嗎?
真心卡八折......打折後的小筆電比pchome的價格還貴
一碼歸一碼?
錯就是錯!
你可要求大家原諒他,,,但你不可以罵那些不原諒他的人是有問題,真還真怪呢?
你想當聖人,沒必要大家要像你一樣
生命自會找到出路
小司 wrote:
看不下去了 ...(恕刪)


請問大大,您覺得大家要原諒DELL什麼事情?他的原罪是哪些?可以的話,還麻煩條列出來供大家討論。

44th wrote:
請問大大,您覺得大家要原諒DELL什麼事情?他的原罪是哪些?可以的話,還麻煩條列出來供大家討論。

明眼的人都可以看得出來
明明說的就是不要計較DELL犯的錯
DELL沒錯嗎????????????????????
標錯就標錯了
如果認為標錯就道歉,有造成一些購買產品的損失(不論精神或實質的每個人認定不一)
在合理可行的部分就處理
不是從上到下就怪買的人有問題-可看看他那個台灣總經理的說法....
要不就是弄個各令人無言的真心卡-打了八折比PCHOME賣DELL的產品還貴
我不知道你口中所謂的原罪是何?
錯就錯了
有那麼難嗎?
一個國際級的公司犯錯了還能讓那麼多人為他爭辯...
做....就對了

生命自會找到出路
saokie wrote:
哈 到底是人心比較...(恕刪)


果真是個幼稚的小孩,什麼也不懂。
只是要在社會上混當然不難,要混得好就要一點本事了。

「戴爾 我刷卡了 就出貨就對了 沒經過授權 不能取消訂單 要我取消訂單可以 請廖總出來對他的所說的道歉 」

研究一下民法如何?你的要求依據,在法理上就已經不成立了。
沒有法律規定廠商一定要出貨給你,要是有的話,消保官早就搬出來了。
DELL要道歉是肯定的,但這個道歉是社會責任而不是法律義務,
大家對DELL的道歉不滿意,以後可以不要再買他們家的東西。
你情我願,這才叫交易。

今天如果廠商標錯價,那是造成消費者的困擾,
消費者絕對有權力嘀咕廠商幾句,
但是嘀咕完以後,要取消訂單還是補足差額,一切還是照規矩來。

說你不懂商業模式和法律如何運作還真是一點也沒錯,
第三天就自爆?你以為政府給兩天期限是只對廠商有好處嗎?
給廠商兩天的保護期,代表如果有問題,廠商要在兩天內解決,
超過法律給的兩天,很抱歉,後果自負。

第三天自爆?我倒想看看哪個廠商白痴到這種程度,
敢捅這種可以被告上法院的飛機。

買機票的狀況,如果你能舉證一切延遲造成損失的因素都在航空公司,
只要能證明你本身完全無責,請去提民事求償。

你要的雜七雜八的保護,
在民法、消保法、公平交易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裡都早就有了。
有空扯些不合邏輯的話,不如去研究一下法條看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倒是你,什麼時候才要解釋你的「延遲兩天出貨理論」?
解釋不出來,是嗎?
小司 wrote:
明眼的人都可以看得出...(恕刪)



沒有人說DELL沒錯,因為這個討論串也不是在說DELL有沒有錯。這個討論串是在針對以下新聞做討論:

"經濟部商業司召開第二次公聽會,討論網路交易相關事項,會中決議未來商家除應提供「下單確認機制」外,還可訂定「購買數量上限」;而若是因人為或系統錯誤產生的消費糾紛,則可在買家下訂單後兩個工作天內做出說明,取消交易"


討論的過程中就很自然的就DELL的案件做實案延伸。但這裡不是討論DELL的錯的地方,也不是討論真心卡的優缺點,這裡是討論商業司這次的提案是為什麼?是否有所根據?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您離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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