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D廠策略就是各個擊破先分化有下單的消費者排除掉可以和解的人再慢慢的跟死硬派撐等到人數減少到一定的數量就照標價出貨以挽回大眾的心這樣損失就可以減少到最低點其實律師在沒有廠方授權的情況下就只是傳話人沒有與他討價還價的必要告都告了何必虎頭蛇尾?
亞利普 wrote:不建議這麼做.下午本...(恕刪) 可以也PM一份給我嗎?我在準備向之前另一個鏡頭下訂不出貨的店家提出小額訴訟,詳情可以點我的文章看看另外請問小額訴訟類似這種消費糾紛是不是可以在消費行為所在地的法院進行?而不用北上一趟
milanquan wrote:哪裡理不直了?到現...(恕刪) 如果你真的覺得自己是對的,也真的覺得理直氣壯有機會的話可以跟開版的一樣去正式一點地方(那些什麼庭的)發表你的理直氣壯呀或是乾脆去幫開版的下一次訴訟啊,他應該也很需要吧?這樣不是可以證明:不管事實是什麼,至少我自己覺得我是對的"可惜的是 這群鄉民連自己是不是對的都沒有把握,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