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okie wrote:
戴爾螢幕以及e430...(恕刪)
這種文字遊戲有啥不同?
重點在廠商願不願交易? 不願意, 就算是免費大贈送也可以反悔..
除非它已經完成贈予的手續..( 它東西要到你手)
他標價有錯跟折扣有錯, 跟它的交易意願沒有關係...
簡單講一句: 法律必須保障它, 可以不在非自由意願下..
以900元代價去賣出它的LCD....
就像我不可以"未經你允許", 拿個十萬塊進你家, 把你的PC搬回家...
alazif wrote:
原來如此不過這草案真...(恕刪)
alazif wrote:
我只有幾次網路購物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