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事總有個"斬節"這是消費市場上"個別"廠商的問題,動不動就要寫信給馬大人、劉大俠即使E-mail不用錢、很方便也不是這樣用的吧!受害者,到底被害到了哪裡?是沒A到便宜見笑轉生氣?還是你的錢真的有被A走廠商不還你?如果是後者,那你真的是受害者,消保官會還你公道如果是前者,那該檢討一下是不是自己太天真,換個機殼顏色就可以折四萬?!是真天真還是要利用廠商的錯誤來吃豆腐、看好戲,那就自由心證了不論是前者還是後者,都不用找到兩位大俠啦,這件事沒有大到需要他倆關心的地步我們選他們出來,也不是要他們來管這類事的,怎麼把馬路上的路搞平一點比較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