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吃蝸牛 wrote:
這判決先例就歡樂啦大...(恕刪)
同意蝸牛大的看法. 這是一個很糟的先例.
從此之後, 任何商品只要標錯價, 根本就不用在付任何法律責任了. 例如, 衣服網購上標價 3件500, 賣方後說當初摽錯, 是2件500. 買方怎麼辦? 付錢前至少沒損失, 付錢後呢? 賣方是不是還可以以出貨內容隨時可以跟改這種鳥話來搪塞? 為什麼買方違約要受罰, 這種賣方出包的鳥事買方利益還要受干擾?
先不管當初鄉民消費者的心態怎樣, 或者我們知道買了人家也不會出貨這種事, 違約就是違約, 賣方不履行義務就是觸犯法律. 如果這樣的話, 那買方也要有違約而不被處罰的保護條例, 不然這根本就是一個天大不合理的判例.
任何人都有權力貪心. 貪心不犯法, 取得的手法才是該被管的部份. 鄉民知道出貨是不可能的事, 只能說人家判斷力強, 未仆先知. 難到巴菲特知道哪個股可以買, 哪個股不可買就是內線交易?
DELL 根本沒有輸什麼. 會買的人還是會去買. DELL台灣根本就沒有尊重台灣的消費者大眾.
Nanashisama wrote:
同意蝸牛大的看法. 這是一個很糟的先例.
從此之後, 任何商品只要標錯價, 根本就不用在付任何法律責任了. 例如, 衣服網購上標價 3件500, 賣方後說當初摽錯, 是2件500. 買方怎麼辦? 付錢前至少沒損失, 付錢後呢? 賣方是不是還可以以出貨內容隨時可以跟改這種鳥話來搪塞? 為什麼買方違約要受罰, 這種賣方出包的鳥事買方利益還要受干擾?. ...(恕刪)
這位大哥
戴爾也是有被罰款的好嗎
出錯了該負責 該罰款
但不是讓消費者獲利
說真的
我完全不相信會有廠商搞這種故意標錯價的白痴舉動
等發生了大家再來討論吧
你我都討厭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那......你會去做嗎
Nanashisama wrote:
從此之後, 任何商品只要標錯價, 根本就不用在付任何法律責任了. 例如, 衣服網購上標價 3件500, 賣方後說當初摽錯, 是2件500. 買方怎麼辦? 付錢前至少沒損失, 付錢後呢? 賣方是不是還可以以出貨內容隨時可以跟改這種鳥話來搪塞? 為什麼買方違約要受罰, 這種賣方出包的鳥事買方利益還要受干擾?
問問判決的法官吧...該類型的網路下標買賣邀約到底成不成立?成立該有哪些條件?
簡單說...如果買賣邀約成立...那怎麻判決...反之...那該怎麻判決?
買賣這回事....如果買方的利益建立在賣家的出錯上...這......................
況且只是沒依照標價買到東西而已...那這樣的利益又該怎麻算?
要不要也負責賠償買家失望的費用?
還有來不及下標的買家利益呢?還有其他不是網路鄉民的權益呢?
不是說DELL沒錯...而只是錯在哪?該負什麻責任?這個要弄清楚...
Nanashisama wrote:
任何人都有權力貪心. 貪心不犯法, 取得的手法才是該被管的部份.
是的...依據閣下的想法...只要不犯法...就可以為所欲為?
大道喪而仁義出...唉...
Nanashisama wrote:
今天這個判決不是對DELL而已, 是對所有的公司. 今天Intel可以出包一次, 2個月後換HP, 再來Acer, ASUS, TOYOTA, 誰都可以來出個小包. 因為, 我們的判決已經跟他們說了, 你們的失誤會因消費者的貪心而不受處分...
DELL不是沒有被處罰...不過...可以討論的是罰則的大小...
Nanashisama wrote:
國產H1N1疫苗要出包幾次我們才不會再縱容他們下去?
這個是很專業的領域...勸閣下沒有百分百有把握之前...不要輕下斷言...
農廠二爺 wrote:
是的...依據閣下的想法...只要不犯...恕刪)
沒錯, 想有什麼罪? 犯罪的定義是要有犯罪的動機及犯罪的事實. 的確, 邪惡的想法是該受倫理與道德的批判, 可是光這樣就要判我罪那又根據哪個條例? 奉公守法的市民, 從沒做出犯法的任何事, 為什麼他的大道喪了?
這個是很專業的領域...恕刪)
不好意思, 我沒有懷疑任何人產品的意思. 那我換這樣講好了, 一件產品, 例如飛行載具, 的出事率, 您認為要到什麼程度才是合理的? 1000班次摔一台? 一萬班次摔一台? 可能觸犯了衛道人士的神經, 可是容忍度是我們很多人每天都會經歷的. 難道廠商只要游走在容忍度邊緣就可以嗎? 那是誰仁義出了?
其他點大大的看法我都贊同. DELL處罰什麼, 說實在的敝人並不在意. 我只擔心這個先例以後會帶來的影響.



























































































